- 索引号:43060000/2017-1031388
- 发布机构:华容县政府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5-05
- 公开日期:2017-05-0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林业系统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县林业发展战略与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县林业资金,监督全县林业资金的使用。
3.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浪、治沙工作;指导国有林场、集体林场及基层林业工作站的业务。
4.组织、指导森林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用材林、防护林及其它特种用途林)的管理,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实施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林业产权交易,并对依法应由县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审核;监督林地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协调山林纠纷。
5.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6.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森林病虫害的防治、检疫工作。
7.研究提出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措施建议;监督国家林业资产,指导林业产业发展;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
8.指导各类商品林(含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落叶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及林木花卉的发展与培育。
9.组织、指导林业科技宣传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的建设。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股、计财股、营林股、绿委办、林政股、资源监管中心、森保股、纪检监察室、林场站、湿地办、窗口办、机关工会、综治信访办等14个股室。
2.直属单位:胜峰林场、塔市林场、木材检查站、森林公安局等4个单位。
(三)人员情况
本系统定编115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85人;实有在职人数142人,其中行政人员32人,事业人员107人,工勤人员3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我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有5家,分别是林业局、胜峰林场、塔市林场、检查站、森林公安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预算、所属单位预算。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126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14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22万元。部门预算收入较去年增加11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12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26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物业管理费等日常公用经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26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96.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93.48万元,其他支出49.07万元。
(二)项目支出。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局机关和所属4个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69.35万元,较2016年减少23.9万元,下降25.6%。主要原因:一是在公务接待中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中陪同人数,并原则上安排在机关食堂用餐;二是公车改革后,取消了2台公车。其中:
(一)公务接待费53万元,较2016年减少10.4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35万元,比2016年减少13.5,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及维16.35万元。根据批准的公车改革方案,本系统公车改革后,现有车辆3台,其中森林公安1台、塔市林场1台、胜峰林场1台。
2.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
(三)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六、其他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本系统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8.2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61.9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林业系统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48.1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2.6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85.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0.15万元。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局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没有预算项目资金,故《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9)、《部门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表1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表12)为空表,没有数据。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
1.部门基本情况表
2.部门收支总表
3.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4.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5.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8.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9.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0.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11.部门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1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华容县林业局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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