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46279771M/2021-1810062
  • 发布机构:县林业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3-23
  • 公开日期:2021-03-2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解除肖毅同志人事关系的决定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21-03-23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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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华容县林业局委员会

关于解除肖毅同志人事关系的决定

 

肖毅,男,汉族,身份证号码430623*********0019,中共党员。1979年8月出生,1998年7月参加工作,系林业局下属二级事业单位华容县胜峰国有林场职工,系该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因个人原因该同志于2020年11月26日向华容县胜峰国有林场递交了请求解除聘用关系的报告,华容县胜峰国有林场场委会研究后于2020年11月30日向华容县林业局党委提请解除与肖毅同志劳动人事关系的请示。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基于肖毅同志自愿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事实,华容县林业局党委2021年1月22日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决定解除肖毅同志与胜峰国有林场劳动人事关系,并报县编办和县人社局备案。

当事人对本决定如有争议,可在本决定下发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华容县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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