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46279771M/2020-1764930
  • 发布机构:县林业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11-16
  • 公开日期:2020-11-1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林业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2020-2022年)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林业局   2020-11-16 15:28
浏览量:1 | | | |

 

华林发〔2020〕8号

 


华容县林业局关于

印发《华容县林业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2020-2022年)行动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局属各单位、股室,林业有关企业单位:  

    现将《华容县林业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2020-2022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7月25日 

 

 

 


华容县林业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2020-2022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岳阳市林业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华容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着力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三年专项整治,使全系统安全发展理念更加牢固,安全生产顽瘴痼疾根本根治,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全系统干部职工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安全生产本质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维护林业系统干群生命财产安全、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任务

推动各二级机构和林业企业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工作摆位,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强化各单位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快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林业工贸行业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行业重大事故安全隐患判定标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一是健全林业企业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有限空间安全设备器材。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外包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配备有限空间作业快速检测设备、强制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应急通讯报警器材等防护用品。二是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前准备工作,强化有限空间作业过程安全管理。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和应急救援设备。必须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要求,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

(二)废弃矿山安全整治。严密管控已关闭的废弃矿山遗留下来的重大安全风险和盗采盗挖的安全风险,对废弃矿山进行现场勘查并出具专门的安全隐患暨生态修复综合治理方案,按照“一单四制”的方式对废弃矿山遗留下来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治理。

(三)消防安全整治。各二级机构要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要制定实施“一区一策”综合治理方案,加强林业消防安全管理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2022年底前,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明确林业行业消防三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林业行业系统单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做好日常消防应急物资配备,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加强值班巡逻,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区域要全面彻底排除,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动建设基层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   

(四)森林、芦苇火灾防控。以胜峰、塔市两个国有林场康养基地、桃花山森林公园、东湖国家湿地公园旅游景区和湿地保护中心下属五个芦苇场为重点,排查整治森林、芦苇防火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森林、芦苇防火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林区、芦苇区生产一线职工的森林、芦苇防火教育和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情况。督促森林、芦苇防火单位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森林、芦苇防火双重预防机制并推动落实;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岗位培训等情况。严格各类大型文化、旅游活动审批手续,落实预防森林、芦苇火灾预案; 确保森林康养场所警示标识、设备设施齐全有效。将消防安全以及森林、芦苇防火纳入景区规划建设、质量等级评定内容,规范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管理,切实把握“合力防、配合灭”的森林、芦苇防火单位职责。一是强化森林、芦苇防火宣传。按照“政策主导,媒体联动,教育渗透,全民参与”的要求,开展森林、芦苇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建立微信、广播、电视、公众网络等全方位的宣传教育网络体系,从各条战线、各个层面开展森林、芦苇防火教育活动,重点开展“进林区、进芦苇区、进村宅、进单位、进学校、进风景旅游区”的森林、芦苇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每年防火期组织开展“宣传月”活动,形成全方位网格化的森林、芦苇防火宣传格局。二是加强林区、芦苇区火源管控。加强农事用火管控。重点治理高火险天气林田交错地带烧田墈地边、烧杂草、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农事用火失管失控问题。加强祭祀用火管控。重点治理推动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工作不力,随意在林内、芦苇区、林缘烧纸钱、烧香点烛等违法用火问题。加强林业生产用火管控。重点治理违规炼山造林和计划烧芦苇、烧疫木、点燃隔离带等用火无有效管控措施的问题。三是持续开展森林、芦苇火灾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国有林场、芦苇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森林、芦苇火灾隐患,重点检查用火审批、野外火源管理等情况和高风险时段禁火令落实、重点卡口护林、护芦苇人员驻守情况。做到隐患排查、防控、整改和处置到位。四是加强基础防火能力和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加大对森林、芦苇防火工作的资金投入,加强生物防火林带等基础设施和防火管理、巡护队伍的建设。要强化巡山护林、护芦苇工作,大力推进巡护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建立网格化巡护体系。开展业务人员培训,不断充实基层现代化森林、芦苇防火物资装备储备,加强森林、芦苇经营管理单位森林、芦苇消防队伍建设,落实建设经费,提高装备水平和扑救能力,全面提升森林、芦苇火灾预防工作水平。

(五)汛期安全整治和气象灾害预防。各二级机构要密切关注本地区天气变化,特别是防汛压力较大的地区,要经常对林区的住房、厂房、工棚以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旅游景点设施和登山道路等部位进行检查、维护和加固。在易发生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危险地段进行重点监测、巡查,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和划定警戒区域。加强对水库旁、低洼位置的木材堆场和国有林自然保护地内游览交通、安全防护、游乐服务等设施的监督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灾害天气预警,对居住在林区危险地带的群众,提前做好避险和紧急疏散方案,并做好应急救援人员、救援车辆、物资、经费的准备,保证应急救援随时出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三、工作步骤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根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排,召开各二级机构负责人会议,制定实施计划和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二级机构及林业企业,均需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7月至12月)。各二级机构要深入分析复工复产过程中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1月至12月)。及时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驻点督导、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着力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月至12月)。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入查找深层次矛盾和原因,逐项推动落实。总结全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晏佳贵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人龙奇峰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二级机构一把手、局安全办主任及相关股室长为成员。各二级机构要相应成立专门领导机构,由主要负责人挂帅,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安排专人负责。各级要安排专项经费保障此方案的落实。

(二)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各二级机构要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列入宣传工作重点,利用QQ、微信、宣传栏、标语、横幅等进行宣传。要畅通各类举报投诉渠道,开设曝光平台,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林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系统干部职工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局安全办负责牵头管总,加强协调督促,定期调度通报。要充分发挥专业协调职能,认真研判专业领域形势,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二级机构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认真分析本单位、本领域情况,主动担当作为,细化措施,全力推动专项整治收到实效。

(四)扎实开展监管执法。持续深入开展“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局安全办坚持开展不定期检查执法,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强化跟踪问效,对发现的重点问题、重大隐患实现“闭环管理”,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坚持执法寓服务之中,督促各二级机构及企业自主发现、自觉报告问题隐患,着重跟踪指导服务,组织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严格按照涉嫌安全生产刑事案件追诉标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落实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

(五)进一步加强督办考核。局安全办要加强对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警示等有效措施。同时,将行动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单位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及时收集数据,倒逼责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要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结合日常检查移交线索,做好执纪监督,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华容县林业局办公室                  2020年7月25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