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46279480J/2026-2393205
  • 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6-06-09
  • 公开日期:2026-06-0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来源:华容县农业农村局   2026-06-09 15:56
浏览量:1 | | | |

为全面提高全县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促进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着力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技赋能、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实现“管理模式由堵向疏转变,补贴机制由供方补贴向需方补贴转变,利用方式由还田为主向离田提升转变,价值认知由生态包袱向绿色财富转变”的目标,根据《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湖南省关于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的若干措施(2025-2027年)》、《湖南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岳阳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建成“体系完善、技术领先、效益显著”的秸秆全域全量利用示范县,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

二、利用方式

结合不同作物特性和区域实际,推行“分类施策、多元利用”模式。

1.油菜秸秆。以粉碎还田为主,转运收集为辅。对房前屋后、沟港河堤等不便机收区域秸秆,由村集体组织转运至秸秆综合利用主体。

2.小麦秸秆以粉碎还田与打捆离田相结合的处理方式。

3.早稻秸秆。采取农户自主粉碎还田,灌水翻耕模式。

4.中、晚稻秸秆。还田为主离田提升转变

5.其他农作物秸秆。玉米、大豆、棉花等其他农作物秸秆,采取粉碎还田与饲料化(玉米青贮加工)、能源化(打捆直燃、压块燃料)、肥料化(制作有机肥)、基料化(种植食用菌)等多元化利用相结合的模式,实现资源高效转化。

三、工作重点

(一)完善收储运体系,夯实资源化基础。在现有秸秆收储运体系基础上,鼓励农机、种植专业合作社等多种新型经营主体拓展秸秆收储功能,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房屋使用权入股,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

(二)扩大作业规模,提升机械化水平。加大农机购置和作业补贴力度支持农户、农机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作业,重点推进打捆离田、灭茬粉碎还田、深翻耕还田作业。

(三)培育市场主体,构建产业化格局。重点培育和引进规模化秸秆综合利用主体

(四)创新利用路径,实现高值化利用。推广秸秆打捆直燃、青贮黄贮、基质育秧、稻菇种植等能源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综合利用,推广秸秆还田、肥料利用等改良土壤技术,实现秸秆多途径增值。示范开展秸秆种菇、腐熟还田培肥、稻虾共作全量还田、秸秆过腹转化、粪污制肥还田、本地牛消纳本地秸秆等新模式、新路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纪委监委、县数据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岳阳惠华城投集团、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参与的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班,统筹推进秸秆五化利用各项工作。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农业农村事务中心,由县农业农村事务中心主任任办公室主任。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负责辖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收集、整理、上报秸秆综合利用数据,根据本乡镇实际指导村(社区)、农牧渔场制订工作方案,并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全县秸秆利用方案、开展技术指导、督促项目落地,调度农机设备、奖补资金发放等;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将秸秆综合利用纳入全县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重点项目计划,统筹管理项目立项审批及固定资产投资,并协调生物质发电等秸秆能源化项目电价上网政策的落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推动秸秆工业化利用,协助企业申报项目等;县财政局负责资金拨付工作;县审计局负责相关项目财务审计;县纪委监委负责监督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支持设施农用地上图入库工作,按照设施农用地相关政策办理相关手续;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负责露天焚烧秸秆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县商务局负责搭建产销平台,拓展市场渠道并监测供需情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产品质量和计量器具监管,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县税务局负责宣传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负责协调运输车辆和道路保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县消防救援局负责仓库(厂房)内秸秆储存、堆放场所的消防技术指导;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负责协调利用闲置资产支持秸秆综合利用企业、收储网点建设。

(三)强化资金保障。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农业部门整合相关涉农资金,县财政适当予以补助。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秸秆综合利用领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建立技术支撑。县级成立秸秆综合利用指导组,指导推动秸秆综合利用顺利实施。以县乡两级农技推广部门为平台,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推广简便实用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促进技术普及应用,建立一批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典型。加强技术培训,选派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实地指导,组织开展企业与乡村对接秸秆利用技术和装备,加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样式“四新”推广应用。

(五)加强宣传引导。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融媒体、微信平台等多种手段,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进一步提高农民主动参与意识。适时举办秸秆综合利用现场会,打造秸秆综合利用示范样板,增强辐射带动效应,提升全县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六)强化督促指导。县农业农村局要会同两办督查室对方案落实进度开展督促,县财政局、县审计局要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指导,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和审计工作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开展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相关负责人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七)筑牢安全防线。一是企业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秸秆综合利用企业须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加强生产车间、原料堆场等重点部位管控;收储网点须配足消防器材,保持通道畅通,建立安全巡查台账。二是乡镇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须对辖区内秸秆综合利用相关主体的安全生产状况开展常态化巡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堆垛管理、电气线路、机械设备等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三是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农业部门负责行业督导执法,确保农机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杜绝无证操作;消防部门负责组织对建构筑物内的秸杆收储场所、生产车间进行消防安全综合监管,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督促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评估,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形成闭环监管合力。

具体《实施细则》由县农业农村局结合本方案和实际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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