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46279480J/2015-1144257
- 发布机构:农业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5-11-23
- 公开日期:2015-11-2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局网站的规范管理,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做好网上信息发布工作,促进网站健康发展,安全高效运行,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网站发布的任何信息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制度》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第三条 为规范网站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机制,实行上网信息审批制度,坚持“先审后上、分级负责、保证质量”的原则,未经审核信息一律不准发布。下列信息不得在网上发布:涉密文件;涉及非公开开秘密、个人隐私的相关信息;有损我局形象、对我局产生不利影响的信息。
第二章 职责划分
第一条 我局网络管理员在各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下具体负责网站的建设、维护、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网站建设和信息发布工作;
2、负责我局网站日常维护、运行管理等工作,并协调解决网站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监控网站的运行状况,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网站的正常运行;
3、负责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工作;
4、配合相关部门完成网站栏目及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工作。
第二条 各股室应指定专人负责网站相应版块信息的定期以周或月为时间单位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并确保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符合安全保密工作的要求。
第三章 网站信息报送
第一条 各股室负责人审核本部门上报信息内容,要严格审核把关,对所报送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时效性和准确性负责,未经股室负责人审核确认不得上报,凡涉及图片信息必须加带文字注释。
第二条 各股室要指派1-2名责任心强、业务能力突出的人员兼职网站信息员,信息员要认真做好信息采集、整理工作,撰写校对相关稿件,经股室负责人审核后,负责将本股室所需上报的网站信息及时上报局办公室主任处,并同时做好报送信息的备案存档工作。
第三条 各股室上报我局的网站信息,需明确标注摘自来源及需发布局内网站哪个版块下。
第四章 网站信息审核及发布流程
第一条 内部网站信息审核及发布流程
1、机关各股室经办人拟稿、核稿;
2、由经办人提交经办股室负责人审核签字;
3、如审核通过,由办公室主任进行二次核稿;
4、由局网络管理员正式发布信息。
5、如涉及我局重大举措、突发性事件等信息,需由分管副局长审阅,并由局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正式发布。
第二条 已通过外部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流程的网站信息,可由局网络管理员直接发布至内部网站,无需再次审核。
第五章 考核与奖惩
第一条 局网络管理员每月对各股室发布、上报的信息进行统计,每季度进行通报,年底进行考核、评比。此项工作纳入各股室年度工作考核范畴。
第二条 通过考核、评比结果,局将对表现突出的股室及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对重视程度不够的股室进行通报批评。
第三条 对网站信息审查不严,发布涉密、虚假或者不良信息给我局造成不良影响的,我局将追究有关股室和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一条 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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