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46279480J/2010-1144247
  • 发布机构:农业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0-11-10
  • 公开日期:2010-11-1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农业局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来源:农业局   2010-11-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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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应急值守工作制度
  (一)发生农业生物灾害突发事件后,应急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日常值班由局长总带班,副局长、局下属各单位领导轮流带班,值班电话为带班领导办公电话;节假日值班按常规轮流值班。值班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不值或少值班。
  (二)值班人员必须有专门的值班地点,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必须在值班地点值守,严禁无故脱岗行为。值班人员必须保证电话、传真、移动通讯设备等的畅通,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应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单位主要领导必须在值班室内留存二种以上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设备的24小时畅通。
  (三)值班人员要认真准确地做好电话记录,做到时间、地点、人物、内容、处理经过以及通话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清楚。遇有突发事件和重大紧急事项,应立即向有关领导和县政府应急办报告,并按领导批示组织处理。
  (四)对领导交办的事项,值班人员要认真传达和办理,及时催办、查办和反馈结果,做到件件有着落。
  (五)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每件事情的处理情况及结果必须清楚及时记入值班记录并签名;交接班时,要逐件交接处理事项。
  (六)值班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值班记录不得交无关人员翻阅,不允许无关人员在值班室闲聊。
  (七)值班记录、交接班记录及值班事项处理记录等要按规定整理、保存,并及时归档。
  (八)对未认真落实值班要求的将进行通报。造成损失或重大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突发事件的处理流程
  (一)当确认农业生物灾害突发事件即将或已经发生时,应立即向局应急办报告警情,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并通知相关部门,局应急办应首先介入开展工作。
  (二)参与农业生物灾害突发事件处置的各相关部门应立即调动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有关部门应按照预案分工和事件处置规程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协助,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负责现场指挥的领导及时对事件性质、发展趋势、应急措施进行分析,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四)相关部门应及时主动向局应急办提供有关资料,为实施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五)及时做好现场控制工作,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并及时掌握事态进展,随时向县应急办公室报告情况。
  (六)现场指挥部应随时跟踪、预测事态进展,发现事态扩大,可能超出自身控制能力时,立即报告县应急办公室。
  (七)值班期间,如发生紧急重大突发事件,必须立即向县应急办电话报告,书面报告可随后补报;凡发生紧急重大情况,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局应急办,最迟不得超过半小时。不得发生迟、漏、瞒报和续报不及时等问题,避免因信息失真失实给指挥处置工作带来困难,涉密事项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预警制度
  各部门要按照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原则,积极开展农业生物灾害突发事件预警工作。定期收集、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及时发现和掌握苗头性问题。
  四、责任追究制度
  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迟报、漏报以及瞒报、谎报突发事件信息,造成损失或重大影响的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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