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46279480J/2023-2048448
- 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3-24
- 公开日期:2023-03-2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第一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1)农业农村局机关职责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业、农垦等农业各产业(简称农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农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并指导实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改善,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和农业行政复议工作,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研究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调解、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工作,检查监督惠农政策的落实,指导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资产财务管理。
拟订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化原国有农场体制改革。
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项目和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经批准后与财政部门共同制订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
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收集上报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贯彻执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工作考核;负责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申报工作并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的监督管理。
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等的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标准;贯彻执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依法负责渔船、渔港、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指导渔业安全生产;开展兽医医疗器械、肥料和饲料、饲料添加剂、农药兽药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实施农机惠农政策。
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贯彻执行国家、省动植物防疫检疫法律法规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地方性动植物防疫政策建议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县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并组织疫情扑灭;承担全县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
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上报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采集、整理、上报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制定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按分工组织实施全县农业科研重大项目;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农民教育培训,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培训工作。
(2)农业农村事务中心职责职能: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管理条例》,抓能源建设的开发利用与节约改造。
编制本县农村能源建设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农村能源建设项目资金、质量的管理,做好项目的统计、上报、跟踪、总结、验收等有关工作。
根据农村能源事业发展的需要,切实搞好县、乡、村服务体系建设,保证后续服务优质到位。
与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配合,加强对市场流通的沼气配件、农村能源器材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
负责宣传、推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商品能源节约方面的新技术。
积极争取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形成农村能源建设的合力。
与有关行业部门加强联系,组织技术员参与对外交流和系统培训,抓好技术队伍建设。
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3)农村经营服务中心职责职能:
负责全县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审核涉农收费方面的文件及收费标准,指导管理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监督惠农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查处加重农民负担案(事)件。
负责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人员、集体资产管理工作。
指导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和双层经营体制的稳定和完善工作,探索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机制。
负责农业承包合同的签订、鉴证、调解、仲裁等管理工作。
指导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和管理,并负责农村股份合作制的研究与推行。
(4)江豚保护管理中心职责职能:
负责华容县江豚迁地保护区江豚专项管护;江豚保护区管理中心行政事务管理。
(5)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职责职能:
负责全县渔业行政执法工作,渔业行政许可及管理,渔业资源保护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
(6)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职责职能:
负责全县动物卫生监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负责辖区内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负责全县动物血吸虫病的防治、动物疫情监测;负责全县生猪定点屠宰活动的监督执法。
2、机构设置
(1)华容县农业农村局机关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规划与乡村产业发展股、市场与经济信息股、种植业管理股、渔业渔政管理股、畜牧兽医股、科技教育股、农业产业指导化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股、财务股、人事股。
(2)农业农村事务中心:办公室、财务股、业务股和服务股
(3)农村经营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办公室。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股。农业经营主体指导股。农民权益维护监督管理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股。
(4)江豚保护管理中心内设机构:无内设机构
(5)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内设机构:法制股、财务室、办公室、洞庭湖分站、长江分站、内湖分站
(6)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室、动物疫病防控股、动物卫生监督股、生猪定点屠宰执法股。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单位收入预算3262.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62.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697.44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变动经费增加及项目支出增加。本单位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25-29表为空。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本单位支出预算增加3262.44万元,其中,
213农林水支出(类)21301农业农村(款)2130101行政运行(项)1958.06万元;
213农林水支出(类)21301农业农村2130199(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100万元;
213农林水支出(类)21399农业农村(款)21399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369万元;
213农林水支出(类)21301农业农村(款)2130110执法监管(项)474.41万元;
213农林水支出(类)21302农业农村(款)213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60.97万元。
较去年增加697.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62.9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34.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主要是因为项目增加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主要是因为新增项目增加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262.44万元,其中,
213农林水支出(类)21301农业农村(款)2130101行政运行(项)1958.06万元,占60.02%;
213农林水支出(类)21301农业农村2130199(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100万元,占3.06%;
213农林水支出(类)21399农业农村(款)21399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369万元,占11.31%;
213农林水支出(类)21301农业农村(款)2130110执法监管(项)474.41万元,占14.54%
213农林水支出(类)21302农业农村(款)213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60.97万元,占11.07%。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27.9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34.5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经费、运行维护经费等。其中:业务工作经费支出534.50万元,主要用于下乡工作开展等方面;运行维护经费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25-27(政府性基金预算)为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8.61万元,比上一年增加61.49万元,增加15.82%。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本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上一年减少2万元,减少2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3年会议费预算3万元,拟召开10次会议,人数426人,内容为农业农村局工作部署大会,党组班子成员会,禁毒宣传大会,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会;培训费预算23.4万元,拟开展24次培训,人数5624人,内容党史党章教育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训,机关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63.26万元,其中工程类0万元,货物类585.76万元,服务类77.5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上一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3年拟报废处置公务用车0辆,拟新增配置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2023年度本单位未计划报废处置车辆。
2023年拟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度本单位未计划新增设备。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262.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27.94万元,项目支出534.50万元。详见文尾附表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的第37张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第38张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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