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46279480J/2021-1786217
- 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1-11
- 公开日期:2021-01-1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湘农[2020]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综合考虑粮食产量、种粮面积、新型经营主体的适度规模等因素,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资金来源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0]187号)文件下拨我县补助资金946.92万元(其中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资金895.83万元、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资金51.09万元),另财政整合相关资金37.67万元。
二、补助计划
1、2020年家庭农场补贴资金 224 万元
2、农民专业合作社补贴资金 592.5 万元
3、集体经济组织补贴资金 87 万元
4、社会化服务组织补贴资金 30 万元
以上合计:933.5万元
三、补贴环节及补贴范围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农发[2020]1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以服务小农户、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为主,此次补贴对象倾向于社会化服务发展比较充分、工作积极性高、基础条件扎实的农民合作社、专业服务组织等,着重推进粮食生产单环节托管、多环节托管、关键环节综合托管和全程托管等多种模式。引导小农户、家庭农场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广泛接受集中育插(机抛)秧、推广无人机飞防等低成本、优品质、高效益的社会化服务。我们重点对集中育插(机抛)秧、无人机飞防服务两大关键环节进行资金扶持。
四、补贴方式及补贴程序
在全县范围内通过摸底排查及现场考评,结合社会化服务体系数据,对纳入补贴对象的新型经营主体采取“先服务后补贴”方式进行补助,严格补助程序,采取自下而上申报、村场、乡镇摸底核实,上报前进行网络公示,再由主管部门汇总、连同方案和分配明细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再次公示,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拨付。
五、严格实行绩效管理
联合乡镇在调查、核实、摸底上报的同时,一并按财政绩效要求编报绩效目标申报表,主管部门收集汇总报县财政局农业股开展绩效运行监控。
六、加强资金监督力度
1、对群众反映大、经营不善的一律不给予补贴;
2、会同财政局、审计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以前年度已补贴的对象开展不定期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不断完善和规范我县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补贴方案。
华容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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