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46279480J/2019-1634036
- 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9-08-22
- 公开日期:2019-08-2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县渔业行政执法工作,渔业行政许可及管理,渔业资源保护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内设机构:法制股、财务室、办公室、洞庭湖分站、长江分站、内湖分站
2.直属单位:华容县水产局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总收入667.63万元,比上年减少33.3%。总支出484.31万元,比上年减少24.5%。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收入667.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7.63万元,比上年减少33.3%。上年转结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0万元,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支出484.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5万元,农林水支出462.81万元,比上年上年减少24.5%。上年其他支出5万元,本年无其他支出。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667.63万元,比上年减少33.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4.31万元,比上年上年减少24.5%。上年转结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0万元,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484.31万元,比上年上年减少24.5%。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按功能分类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5万元,农林水支出462.81万元,比上年减少24.5%。上年其他支出5万元,本年无其他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7.63万元,比上年减少33.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84.31万元,比上年减少24.5%。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4.31万元,比上年减少24.5%。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276.39万元,比上年减少16.5%。用于项目支出的收入207.91万元,比上年减少33%。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84.31万元,比减少24.5%。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5万元,农林水支出462.81万元,比上年上年减少24.5%,本年无其他支出。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276.39万元,比上年减少16.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5.58万元,比上年增加9%。商品和服务支出44.52万元,比上年减少5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1万元,比上年减少75%。其他资本性支出0.69万元,比上年增加27%。项目支出307.91万元,比上年减少33%。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8.4万元,比上年增加18%。本年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基本建设支出113.11万元,上年减少15%。本年无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8万元,决算数为6.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4.84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8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1.5万元,公务接待164批次492人次。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减少1.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0.2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2018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6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华容县渔政管理站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316.8万元,其中:货物211.6万元;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309.6万元,其中:货物20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共有车辆1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_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_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_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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