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46279480J/2015-1144172
- 发布机构:农业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5-08-19
- 公开日期:2015-08-1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及省、市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健全食品安全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监管体系,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总体目标。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继续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巩固前期整顿工作成果,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食品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产品、畜、禽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落实国食安办发[2015]1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食品安全强制保障工作,使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保障。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乡镇监管站配套建设,充分发挥乡镇监管职能。
通过去年一年的努力,各乡镇监管站建设基本完成,但仍存在经费不足,设备缺乏,专业技术人员缺少等实际问题.今年一定要下大功夫完成实质性建设任务。一是向上争项目,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二是要求乡镇安排专项经费;另一方面加大培训力度,要让各监管站都具备必备的专业检测人员,掌握应急处置事项的能力和对策,发挥乡镇监管作用。
(二)加强质量安全监督。一是加强例行监测。以蔬菜为重点,随机抽样农产品基地、市场蔬菜。二是加强监督抽查。建立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农产品质量监管制度,使重点时段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监督执法和应急处置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三是加强督办。将蔬菜例行监测情况上报县各级领导,对在监测发现问题的基地、市场进行追溯、整改、处置。
(三)狠抓推进专项整治。
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规使用农业投入品和在食用农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为重点,开展一系列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广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宣传活动,加强专题培训,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对违法经营使用禁用农兽药、“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质及经营假劣农资行为给予严厉打击。极大震慑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广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树立全民质量安全意识,人人有责,相互监督,实行举报有奖,打击有力。
为了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普及到千家万户,增强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提高乡镇监管人员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扎实开展专业培训,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条幅、出宣传栏、出动宣传车,配合执法大队组织宣传车下乡镇、村场巡回宣讲,通过广播、电视讲座广泛宣传,对举报有功人员实行重奖,对不合格产品实行就地销毁,严厉追究。2015年家庭农场主的确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股全程参与,严格把关,对没有台帐登记,没有建立信息平台,没有按要求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扎实推进农产品基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狠抓标准化生产。
着重抓好六个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积极推行以蔬菜为重点的基地准出,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和抽查,防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六)积极应对突发事件
制定应急预案,为及时消除消费者恐慌,降低负面影响,严防事态发展,做好应对准备。
(七)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完善监管职能
为充分调动监管站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根据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需要,制定乡镇监管站考核管理办法,考核细则,奖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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