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46279480J/2012-1144159
- 发布机构:农业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2-07-30
- 公开日期:2012-07-3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农业局农业科研试验示范管理制度
1、农业科技推广必须遵循先试验后推广的原则,业务股室要积极开展好农业科研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为县域经济的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2、业务股室必须加强与农业科研院校、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等的合作,充分吸纳利用涉农部门的资金、技术等优势开展试验、示范。
3、业务股室开展的试验、示范必须符合本县农业生产实际,所开展的试验、示范必须对县域内的农业生产有指导意义。
4、试验、示范本着先审批后实施的程序,试验、示范实施单位出具试验、示范申请报告、试验示范方案、具体责任人、经费预算及目的,分线负责人审核后,报局长审批后实施。
5、试验、示范必须安排专人负责,有工作日志、纪录,并送科教股备案,结束后出具报告。
6、所有试验、示范归口科教股管理,在实施前科教股必须整理好试验方案,过程中进行监督、管理,结束后收集试验结果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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