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46279480J/2012-1144144
- 发布机构:农业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2-07-30
- 公开日期:2012-07-3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农业局请示报告制度
1、实行领导分线负责制。坚持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各股室人员请示工作,应先向股室负责人报告,股室负责人解决不了的问题,再向分管领导报告,并及时作出答复,分管领导解决不了的问题,应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提请局长或局党委集体研究解决。
2、机关各股室每季度末应书面向局党委汇报一次工作,凡重要情况和突发性事件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请示。正常的汇报请示,由局办公室负责收集和整理,再呈报局党委。
3、各股室与各线工作应尽力自行解决,凡属职权内的问题,不得相互推诿或拖延。
4、各项请示,应一事一报,不得多头散发和报告。
5、对上级的请示和需办理的文件,相关人员应及时阅办,签字备查,并向有关领导反馈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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