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48Y/2024-2245771
-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11-12
- 公开日期:2024-11-1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行政处罚决定书
华容县宠它宠物医院:
法定代表人:叶红
住所:华容县章华镇范蠡中路082号
华容县宠它宠物医院环境违法一案,经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调查并移送我局,现已审查终结。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2024年3月5日,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执法人员对华容县宠它宠物医院进行检查,发现你宠物医院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1、DR室医用诊断X射线管组件未备案环 境影响登记表擅自投入运营;2、DR室医用诊断X射线管组件无许可证投入使用。
以上事实,有《现场监察记录》、《现场检查(勘察)笔 录》、《调查询问笔录》、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 印件、现场照片等证据为凭。
你宠物医院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备案管理办法》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前,登录网上备案系统,在网上备案系统注册真实信息,在线填报并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取得许可证)之规定。
我局于2024年4月11日告知你宠物医院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告知你公司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你宠物医院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陈述申辩也未申请听证。
以上事实,有我局2024年4月10日《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岳环罚告字〔2024〕2号)及《送达回证》为证。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建设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由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责令备案,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 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无许可证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的;)之规定,结合《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2021版)》表13,责令你宠物医院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对你宠物医院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DR室医用诊断X射线管组件未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擅自投入运营的违法行为,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 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2021版)》表13通用裁量表,违法行为的区域影响(0%)、违法行为持续时间(11%)、违法行为发生地点(0%)、环境违法次数(0%)、对周边居民、单位产生的影响(0%)。处罚上限为50000元,下限为3000元,计算公式为:[3000/50000+(0%+11%+0%+0%+0%)×(1-3000/50000)]×50000,最后取整为:8170元,罚款人民币8170元。
2、DR室医用诊断X射线管组件无许可证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2021版)》表13通用裁量表,违法行为的区域影响(0%),违法行为持续时间(11%),违法行为发生的地点(0%),环境违法次数(0%),对周边居民、单位等造成的不良影响(0%),处罚上限为100000元,下限为10000元,计算公式为:[10000/100000+(0%+11%+0%+0%+0%) × (1-10000/100000)]×100000,最后取整为:19900元,罚款人民币19900元。
以上两种违法行为,共计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捌仟零柒拾元整。
三、行政处罚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第七条的规定,你宠物医院应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我局出具的“一般缴款书”将罚款缴至岳阳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你宠物医院缴纳罚款后,应将缴款凭证复印件报送我局备案。逾期不缴纳罚款,我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收处罚款。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宠物医院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岳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君山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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