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48Y/2025-2323205
-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10-22
- 公开日期:2025-10-2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湖南恒兴新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2025年10月22日,我局拟于近期对《湖南恒兴新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华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涉企审批服务区
邮编:414200 联系电话:0730-292932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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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湖南恒兴新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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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华容县三封寺镇华容高新区三封工业园0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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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湖南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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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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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湖南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华容县恒兴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华容县三封寺镇华容高新区三封工业园025号,由于现有实验室项目已于2024年3月份搬迁至长沙总部,因此建设单位拟对研发中心大楼进行改造,对现有的研发设备进行淘汰,新增研发设备。研发中心研发内容主要包括高性能LED透镜用紫外光固化胶粘剂的技术开发、高性能热熔胶关键技术突破、抗菌净味耐磨耐刮快速固化涂料研发、UV涂料及其制备工艺研发等。在保证现有产能不变的前提下,对现有项目的设备进行升级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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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建设及营运过程中,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切实做好本项目施工期间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小施工期间施工噪声、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三封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三封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本项目新增设备清洗废水、实验室器皿清洗废水经管道收集后经中和沉淀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进入三封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华容河。 3、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车间废气收集和处理。项目热料槽、分散、检验等工序在密闭实验室内进行,设备局部设置负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进入新增的两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引致20m排气筒(DA002)排放;加强无组织废气的防治措施,加强车间管理,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配料工序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热料槽、分散、检验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标准限值。厂房外挥发性有机物(参考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标准。 4、严格落实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厂房隔声、通风风机隔声罩隔声等措施处理后,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场地东侧23m处居民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落实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处置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分别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6、加强营运期环境管理。加强生产和环保管理,设立环境管理机构及环保人员,落实环保设施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并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7、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和事故的预防,做好环境风险的巡查、监控等管理,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实现企业和园区的联动机制。项目各项环保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应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8、污染物总量控制。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0.1t/a、氨氮≤0.01t/a、非甲烷总≤0.98445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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