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48Y/2023-2146643
  • 发布机构:县环境保护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12-20
  • 公开日期:2023-12-2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田家湖大道北路(华容大道-马鞍山西路)工程 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环境保护局   2023-12-20 11:08
浏览量:1 | | |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田家湖大道北路(华容大道-马鞍山西路)工程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华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涉企审批服务区

  邮编:414200                      联系电话:0730-292932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田家湖大道北路(华容大道-马鞍山西路)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华容县章华镇田家湖大道北路

建设单位

华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衡润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田家湖大道北路(华容大道-马鞍山西路)呈南北走向,道路南起华容大道,北至马鞍山西路(拟建)。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为1678.38万元,道路全长为 240m,主要包括道路工程、路面工程、管线工程、景观工程、照明工程等,按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速度50km/h,南北走向,双向4车道,路基宽度40m,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主要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建设及营运过程中,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废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通过对施工现场实施围栏封闭,材料堆场做好严密遮盖,施工场地、进出场道路定期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遮盖篷布;不设置沥青与混凝土搅拌站,全部采用商品沥青混凝土;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加强管理等措施控制大气环境影响,确保施工场地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营运期:加强道路养护,禁止尾气超标排放车辆上路,鼓励新能源车辆,加强绿化等措施减少大气环境影响。

2、废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车辆及机械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营运期:定期维护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和排水系统,防止积水。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时序;设置施工降噪隔声围挡;加强现场施工管理。营运期:采用低噪声路面;设置减速、禁鸣标志;加强管理措施。

4、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施工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弃土方由当地渣土部门统一调配处置。营运期:对道路进行养护,对沿线垃圾进行清扫、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生态保护及恢复工作。施工期:加强土方开挖及临时堆土过程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间生态环境管理措施及制度建设;在项目占地红线内进行施工活动,减少不必要的干扰。施工结束后做好施工占地的生态恢复、道路的绿化恢复工作,进行生态补偿。营运期:加强道路绿化工程及景观建设。

6、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加强环境管理,落实营运期的环境监测。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