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48Y/2023-2102220
  • 发布机构:县环境保护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8-24
  • 公开日期:2023-08-2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湖南宏政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环境保护局   2023-08-24 16:55
浏览量:1 | | |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宏政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4日-2023年8月3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华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A区22号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414200                      联系电话:0730-292932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宏政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

建设地点

华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封工业园 019 号

建设单位

湖南宏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坤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宏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拟投资 25000 万元在湖南省岳阳市华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封工业园 019 号建设湖南宏政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该项目租用原岳阳华龙包装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及用地,生产规模为年回收拆解废旧机动车10000辆,拆解的车型包括普通小车、客车、货车、新能源电动车及摩托车,不包括槽罐车、燃气汽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特殊装备车辆。项目对进厂的报废车进行拆解、分类储存和打包压块销售,实现资源再利用,不进行零部件修复与再制造工艺,且不进行熔炼处理,不进行轮胎再生利用。项目总占地面积12000m2,包括拆解区和待拆解车辆暂存区8000m2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燃油机动车预处理车间、燃油机动车拆解车间、新能源电动车预处理车间、新能源电动车拆解车间、产品贮存区、报废机动车存放区及其相关配套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建设及营运过程中,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严格落实《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348-2022)提出的环境保护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规范管理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后期雨水排入园区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60m3)收集后与拖把清洁废水经油水分离器+絮凝沉淀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华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封工业片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的较严值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华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封工业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华洪运河。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区域的防渗工作,加强涉污区域的生产管理,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3、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废油液抽取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经移动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切割粉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拆解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及时清扫地面等措施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规模规定后油烟管道引至屋顶排放。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布局,设备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降噪,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分类收集、暂存工作,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账。废油液、废铅酸蓄电池、废空调制冷剂、废尾气净化装置、废机油滤清器、废线路板(含电容器)、含汞、铅部件、含油手套、抹布、废活性炭、废水处理系统废油等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收集在危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固废的引爆的安全气囊、废动力电池组和其他不可利用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进行外售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一般固体废物的暂存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建设,不得与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相混。危险废物暂存、处置必须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进行。

6、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置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定期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7、总量控制指标:COD≤0.029t/a、NH3-N≤0.003t/a、VOCs≤0.139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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