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48Y/2023-2062817
- 发布机构:县环境保护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4-26
- 公开日期:2023-04-2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岳阳优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10万件碳纤维产品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5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华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A区22号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414200 联系电话:0730-292932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加工10万件碳纤维产品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华容县三封寺镇华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封工业园) |
建设单位 |
岳阳优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隆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华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封工业园)内,租赁华容科技创新创业园A6栋4楼整层标准化厂房,购买碳纤维预制件进行加工。规划总占地面1159m2,总建筑面积约1159m2,建设内容主要为主体工程、仓储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建设及营运过程中,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规范管理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项目采取雨污分流,雨水通过园区厂房屋顶和周边的雨水管渠收集后排入到园区雨水管网。水磨用水、水帘用水沉淀后间歇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三封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表 1 中一级 B 标准后排入华洪运河(华容河支流)。 2、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喷砂废气(颗粒物)采用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沉降,人工清扫喷砂室地面粉尘,确保项目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调漆、喷漆房间密闭负压,调漆、喷漆、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水帘+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处理后与经两级活性炭处理的烘干废气一起通过25m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产生的VOCs参照执行湖南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 TVOC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过对主要高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加强维护、合理布局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固体废物严格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集中收集后贮存处置,不合格产品略微瑕疵的返工处理,完全不合格的产品直接当废弃物外售;废包装作为废弃资源外售综合利用;废油漆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危险固物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暂存,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建立健全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置专门的环保机构,配备专人负责环保工作,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编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6、总量控制指标:VOCs≤0.681t/a、COD≤0.03t/a、氨氮≤0.004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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