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48Y/2023-2037867
- 发布机构:县环境保护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2-21
- 公开日期:2023-02-2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华容县塌西湖渔场100MW渔光互补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1日-2023年2月27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华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A区22号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414200 联系电话:0730-292932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华容县塌西湖渔场100MW渔光互补项目 |
建设地点 |
华容县塌西湖附近鲇鱼须镇和万庾镇的渔场 |
建设单位 |
国能华容新能源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亿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华容县塌西湖100MW渔光互补项目位于华容县塌西湖附近鲇鱼须镇和万庾镇的渔场,光伏电站用地面积约2500亩。本期建设工程交流侧总装机容量为100MW,逆变器直流侧输入总功率129.26528MWp,安装单块容量为545Wp组件236980块,分为32个光伏方阵单元。箱变将逆变器输出的电压直接升压至35kV。本次评价仅涵盖光伏区域环境影响评价。输出线路、升压站区域另行环评,本项目不涉及清淤作业。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建设及营运过程中,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优化施工方案,科学合理规划施工时间,减少对现有水环境的影响。施工区布置隔油池、沉淀池,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严禁直排各施工鱼塘、沟渠。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作业采取隔声降噪措施,运输车辆合理安排运输路线,限制车速,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强化施工扬尘防治措施,及时洒水抑尘,落实物料堆场防风、抑尘措施。建筑材料可回收利用的均回收利用,剩余部分运至指定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进行消纳。 2、加强项目固体废物管理。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废旧光伏板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再利用,不在光伏区暂存。。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光伏发电区合理布置,箱变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光污染及防治措施。运营期加强光污染管理,对光伏面板的入射角度进行调整,避免光源向人口集中区域、动物集中区域以及植物集中区域进行辐射,减少对动植物生态环境的影响。 5、生态影响防治措施。合理分布光伏方阵,在光伏方阵之间留有足够的光照空间,保证水生生态系统正常发生光合作用,鱼塘内选择合理的水生生物品种,保证项目所在地的生态平衡,采用当地的草种对场区周边影响区域及时进行植被恢复。 6、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项目在线路设计及设备安装中,设置防雷保护系统,加强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服务期满后,按国家相关要求,将对光伏板组件及支架、箱变等进行拆除或者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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