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48Y/2022-2020921
- 发布机构:县环境保护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12-13
- 公开日期:2022-12-1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聚和源科技有限公司锂电池生产项目(年产1.5亿支)》,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3日-2022年12月1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华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A区22号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414200 联系电话:0730-292932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锂电池生产项目(年产1.5亿支) |
建设地点 |
华容县工业集中区石伏工业园(杨家桥创业创新园) |
建设单位 |
湖南聚和源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亿科检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聚和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5亿元,在华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伏工业园(杨家桥创业创新园)租赁一栋建筑面积约21164m2的标准化厂房(J栋)进行锂电池生产项目(年产1.5亿支)。本项目行业类别为锂离子电池制造,根据园区产业定位,属于石伏工业园区块三,主导产业为纺织服装、通用设备制造,辅助产业为电子加工、农产品加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建设及营运过程中,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规范管理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园区化粪池内,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满足华容县麻浬泗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进入华容县麻浬泗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华容河。反冲洗废水收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浇灌;搅拌桶清洗废水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不能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按照分区防控的原则落实报告表提出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分区对厂区进行防渗,厂区依托的化粪池采用防渗的混凝土铺砌。对非污染防治区进行一般地面硬化处理。危废暂存间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做好防腐防渗防漏措施。 2、废气污染防治工作。NMP废气使用NMP回收系统(水喷淋冷凝回收)+尾气处理系统(UV光解+过滤棉吸附)处理;MNP有组织废气和二封工序废气经UV光解+过滤棉吸附处理后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废气经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过采用优选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治理措施后。企业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标准和规定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做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工作,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帐。废铝箔、废铜箔、废隔膜、废边角料、原辅材料废包装袋(桶)、不合格电池集中贮存,定期外售处置;废过滤棉、废电解液及其包装桶和搅拌桶清洗液设置专门的危废暂存场所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NMP回收液及原料空桶交由供应商回收,综合回收利用。 5、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建立健全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置专门的环保机构,配备专人负责环保工作,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储备应急物资并组织演练,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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