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48Y/2021-1815826
  • 发布机构:县环境保护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2-20
  • 公开日期:2021-02-2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惠华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石材加工项目(60万吨/年砂石骨料)拟审批公示
来源:原创   2021-02-20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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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惠华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石材加工项目(60万吨/年砂石骨料)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华容惠华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石材加工项目(60万吨/年砂石骨料)》,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20日-2021年2月25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华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B区22号环保窗口          

邮编:414200

联系电话:0730-2929325                 传真:0730-292937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华容惠华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石材加工项目(60万吨/年砂石骨料)

建设地点

华容县东山镇塔市驿居委会十九组

建设单位

华容惠华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环美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用地为租赁华容县东山镇明碧山村村民委员会20亩土地(经国土测绘实测面积为10861.36m2),建筑面积为3666m2。建设内容包括办公楼、宿舍楼、生产车间、原料堆场、产品堆场,另设置三级沉淀池及清水池及配套给排水、供配电、道路硬化等公用配套设施。总投资500万元,建成后达到60万吨/年机制砂建筑材料规模。本项目不采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建设及营运过程中,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要求;使用商品混凝土,加强施工工地洒水降尘等防尘措施;施工污水经初步隔油、沉淀处理后尽可能循环用或作为场地抑尘洒水用水。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送到卫生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

2、加强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初期雨水进入沉淀池,后期雨水直接进周边雨水沟排放。项目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或植被绿化施肥,不外排;项目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加强大气污染治理。生产车间、原料堆场及成品堆场均为封闭式车间,原料堆场及成品堆场采取洒水降尘,生产车间采取湿式作业,项目粉尘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要求。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油烟管道高于所在建筑屋顶排放,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要求。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夜间生产(夜间22:00时至次日6:00时);高噪声设备位于密闭厂房内,加强噪声设备的基础减振、道路两侧绿化、设备养护和规范物料装卸管理等一系列降噪隔振措施后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5、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沉淀池泥沙定期清理,经污泥干化场压滤脱水后暂存于污泥暂存区,再外售建材厂综合利用;废机油由废机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再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运往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处置。

6、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及各类台帐,定期检修,规范进行环境监测工作,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储备应急物资并组织演练,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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