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48Y/2021-1786418
- 发布机构:县环境保护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1-20
- 公开日期:2021-01-2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鼎山无害化垃圾处理场填埋气治理和综合
利用(发电)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华容县鼎山无害化垃圾处理场填埋气治理和综合利用(发电)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19日-2021年1月25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华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B区22号环保窗口
邮编:414200
联系电话:0730-2929325 传真:0730-292937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华容县鼎山无害化垃圾处理场填埋气治理和综合利用(发电)项目 |
建设地点 |
华容县万庾镇鼎山无害化垃圾处理场 |
建设单位 |
岳阳东康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岳阳凯丰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华容县鼎山无害化垃圾处理场填埋气治理和综合利用(发电)项目主要建设1套收集能力约2000Nm3/h膜下采气沼气收集系统、1套2000Nm3/h预处理设备、1套2MW沼气发电设备(6×330kW)、1套处理能力150~2000m3/h应急火炬系统以及管理区等生产生活配套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建设及营运过程中,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尽量缩短施工期,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要求;使用商品混凝土,采取施工开挖裸露土及时进行回填或覆盖、加强施工工地洒水降尘等防尘措施;建筑施工污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扬尘,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填埋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废弃石块等建筑材料统一收集后拉运至指定场所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填埋场填埋处理。 2、加强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雨水采用雨水口、雨水检查井与雨水管道相结合的雨水排放系统。厂区雨水经雨水斗和雨水口收集后,进入填埋场雨水系统。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同冷凝液一起进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表2现有和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水污染物排放质量标准后,通过专用管道排入华容河。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只需定期补充新鲜水。 3、加强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填埋气经过预处理系统处理后,进入发电机组燃烧发电,发电机组燃烧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中以其它气体为燃料的燃气轮机组的标准限值要求。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绿化吸声、空间合理布局,加强设备日常维修等措施,噪声再经空间距离的衰减后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5、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项目生活垃圾、废滤芯、收集粉尘经收集后直接送垃圾填埋场填埋区填埋处理,废脱硫剂交厂家回收利用;含油抹布同生活垃圾一同填埋处理,符合豁免条件;废润滑油、润滑油桶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公司处理。 6、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科学有效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组织实施体系,增强事故防范意识。 7、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设置专门的环保机构,配备专人负责环保工作,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8、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SO2≤3.350t/a、NOx≤10.109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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