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48Y/2020-1748661
- 发布机构:县环境保护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9-25
- 公开日期:2020-09-2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万庾村砂石加工厂60万吨/年机制砂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华容县万庾村砂石加工厂60万吨/年机制砂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25日-2020年9月3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华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B区22号环保窗口
邮编:414200
联系电话:0730-2929325 传真:0730-292937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60万吨/年机制砂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华容县万庾镇万庾村苍台七组 |
建设单位 |
华容县万庾村砂石加工厂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道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60万吨/年机制砂建设项目用地为租赁华容县万庾镇万庾村苍苔七组现有闲置厂区,部分厂房及办公附属房已有,但本项目需在现有厂房及办公楼基础上进行装修及修建,项目总用地面积6668m2,总建筑面积5540.24m2,主要建筑物为1栋生产车间(利用现有)、1栋办公大楼(利用现有),1栋食堂(现有)、1栋原料堆场(现有),1栋成品堆场(新建),另本项目设2个循环水塔(新建),1个清水池(利用现有),并完善给排水、供配电、道路硬化等公用配套设施。建成后达到60万吨/年机制砂建筑材料规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建设及营运过程中,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本项目不涉及采砂工序。项目原材料必须有合法来源,并建立公司台账。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厂区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进入沉淀池,经沉淀后和泥沙一起外售利用。项目场地外的雨水直接导流进入周围雨水沟排放。生产废水经循环水塔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厂区现有隔油沉淀+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及厂区内植被绿化,不外排。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用全封闭钢结构厂房,成品堆场及原料堆场为全封闭堆场,鹅卵石及道路采取不定期洒水抑尘措施,合理安排原料及产品运输计划,避免大量物料长期堆存,物料装卸过程为全封闭皮带运输。破碎、筛分过程采取湿法破碎及湿法筛分,洒水抑尘喷淋降尘,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限值要求。油烟废气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通过油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控制作业时间,严禁夜间生产。通过项目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均位于密闭厂房内,对各种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确保达到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5、加强项目固体废物管理。沉淀池污泥定期清理,经压滤机脱水后暂存于沉渣暂存区,再外售综合利用;污泥暂存场所四周设导流水沟,同时固废临时堆放场地面必须防渗,同时要防风、防雨、防晒,设施周围应设置围墙并做密闭处理。生活垃圾及维修产生的废机油抹布(属于危废豁免范围)经收集后,定期运往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处置。 6、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科学有效的应急预案事故处理预案,建立健全应急组织实施体系,增强事故防范意识。 7、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置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