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48Y/2019-1571126
- 发布机构:县环境保护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9-07-29
- 公开日期:2019-07-2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新城大道建设工程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华容县新城大道建设工程》,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7月29日-2019年8月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华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B区35号环保局窗口 邮编:414200
联系电话:0730-2929362 传真:0730-292937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华容县新城大道建设工程 |
建设地点 |
华容县田家湖生态新区(北起华鲇路、南止田家湖大道) |
建设单位 |
华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华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投资7000万元进行“华容县新城大道建设工程”的建设,该道路位于华容县田家湖生态新区,北起华鲇路,南止田家湖大道,是华容县田家湖生态新区规划中的一条城市主干道,大致呈南北走向,城大道全长1260m,道路规划宽约30m(车行道宽19m,两侧人行道各宽5.5m),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为40km/h,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强弱电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及亮化工程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建设及营运过程中,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工程应严格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水土保持、基础设施、拆迁安置等工作,落实各项污防措施。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尽可能循环回用或作为场地抑尘洒水用水,严禁将施工期废水不经处理直排。少量雨天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经终点处渠道排入东侧护城港。 3、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扬尘防治措施,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项目不设置沥青、混凝土搅拌站,所用沥青、混凝土均外购并经专用车辆运至铺路现场施工使用;严禁物料露天堆放,施工区域和物料堆场设置围挡;严禁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施工,配备洒水设备并定期洒水抑尘;合理安排物料运输路线,散装物料运输车辆加盖或加蓬,防止物料洒落。加强对施工地周边康悦花园、田家湖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点的施工管理,减少粉尘等对居民区的影响。 4、控制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科学制定施工计划和运输方案,合理选取车辆运输时间、路线,采用低噪声设备、先进施工工艺和合适的施工方式,加强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和设备管理及维护。禁止噪声较强的机械夜间施工,减少噪声扰民,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严禁在晚上22:00 ~次日6:00 期间施工,在12:00 ~14:00 期间应停止高噪声设备作业。落实运营期噪声防治要求,对康悦花园、田家湖居民点等敏感路段设置禁鸣、限速等标牌,实施运营期噪声跟踪监测计划,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降噪措施,确保道路两侧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要求。配合地方政府控制沿线土地利用,距道路中心线两侧50m范围内禁止新建学校、医院等声环境敏感建筑物。 5、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施工工程中的填挖方、弃渣应统筹安排,做到土石方平衡,避免大填大挖。本项目不设取弃土场,土石方即挖即运,工程弃渣(土)和建筑垃圾由渣土管理部门统一调配。路基施工完成后,做好路基周边的护坡、排水、绿化及平整工作。 6、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全线交通事故环境应急预案,落实预案中的应急措施,防范交通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灾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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