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48Y/2019-1474611
- 发布机构:县环境保护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9-01-24
- 公开日期:2019-01-2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迪源建筑材料加工厂年产20万吨水洗砂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华容县迪源建筑材料加工厂年产20万吨水洗砂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月24日-2019年1月3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华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B区35号环保局窗口 邮编:414200
联系电话:0730-2929362 传真:0730-292937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20万吨水洗砂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华容县章华镇石伏社区一组 |
建设单位 |
华容县迪源建筑材料加工厂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华容县迪源建筑材料加工厂租赁华容县章华镇石伏社区居民委员会石伏一组约10.6亩(其中鱼塘、沟坡等约3684m2,用于建设生产区、堆场及沉淀池等设施)建设年产20万吨水洗砂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7067m2(生产区及堆场3684m2)。主要构筑物为生产区、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办公生活用房、沉渣暂存区及配套废水处理设施等。工程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7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建设及营运过程中,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本项目不涉及采砂工序。项目原材料必须有合法来源,并建立公司台账。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厂区雨水依地势进入厂区雨水排水沟渠,再排入附近雨水沟渠。本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农肥使用。洗沙废水全部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洗沙工序,循环使用,不外排。三级沉淀池必须进行底部硬化处理。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区、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均设置四面围挡、顶棚,场地进行硬化;洒水抑尘;湿式筛分,进料料斗、破碎机设置喷淋喷雾装置,滚筒筛设置进水水泵、湿式作业,另破碎机粉尘采取集气罩+旋风除尘装置除尘,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设置洗车台、洒水、车辆降速。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粉尘排放确保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限值要求。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控制作业时间,严禁夜间生产。通过项目设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的设备,生产区设置顶棚及围挡进行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确保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5、加强项目固体废物管理。沉淀池沉渣泥压滤后,暂存于沉渣暂存区,再外运至环保砖厂进行综合利用,运行期间需加强对沉渣的管理,定期外运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沉渣暂存区必须设置围挡及顶棚,地面防渗处置。 6、加强环境管理,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严禁“三废”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各种污染事故,制定好各种污染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增强事故防范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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