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48Y/2018-1420580
  • 发布机构:环境保护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09-21
  • 公开日期:2018-09-2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华一水库配套工程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原创   2018-09-21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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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华一水库配套工程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华容县华一水库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9月21日-2018年9月2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华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B区35号环保局窗口          邮编:414200

联系电话:0730-2929362                  传真:0730-292937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华容县华一水库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华容县三封寺镇华一水库拦水坝南侧

建设单位

华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华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投资1200万元在华容县三封寺镇华一水库拦水坝南侧开展华容县华一水库配套工程建设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33644.5m2,拟新建占地面积为15100m2停车场,设置停车位397个,并建设包括广场、围墙、挡土墙、沙滩排球场、公厕、绿化等配套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建设及营运过程中,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施工期扬尘、噪声、废水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避免施工期噪声、扬尘和水土流失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施工单位禁止在水库及景区附近堆放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废料等,禁止施工机械、车辆在附近停放,防止污染物进入水体而造成污染。

2、项目区域内排水拟采用“雨污分流”排水方式,初期雨水经隔油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排放标准后排入王子港,后期清净雨水直接通过雨水管网排入王子港,生活污水则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周边农田、菜地作农肥。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车辆在区内的行驶路线,加强区内道路两旁绿化建设,车辆产生的污染物可达到相关标准要求。产生恶臭的公厕采取加大清扫保洁力度、喷除臭剂或空气清新剂、安装排风机等措施有效的降低恶臭对环境的影响,垃圾收集设备通过及时清理垃圾以及四周种植绿化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4、项目在配电间内墙采用吸声材料,同时布设一些具强吸声效应的绿色植物和花卉,减少人群噪声的混响效应。在场区四周、停车场设置乔木绿化林带,以降低噪声的传播和干扰。车辆采取在场内禁止鸣笛、进出车辆减速行驶的措施,可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项目营运期旅客及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清运至垃圾收集桶(箱)内,由环卫部门每天统一清运,纳入城市垃圾清运系统。隔油池产生的废油收集后送往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禁止将危废随意倾倒或与其它固体废弃物一同混合。

6、加强环境管理,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严禁“三废”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各种污染事故,制定好各种污染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增强事故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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