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48Y/2018-1416980
- 发布机构:环境保护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09-05
- 公开日期:2018-09-0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邵阳通泰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沥青混凝土、300吨
乳化沥青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邵阳通泰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沥青混凝土、300吨乳化沥青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9月5日-2018年9月1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华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B区35号环保局窗口 邮编:414200
联系电话:0730-2929362 传真:0730-292937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5万吨沥青混凝土、300吨乳化沥青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华容县东山镇长江村(原万家垸村四组) |
建设单位 |
邵阳通泰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邵阳通泰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岳阳长江经济带沿江公路(华容段)第一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为沿江公路建设需要,拟租用华容县东山镇长江村(原万家垸村四组)繁莲湖地段4595m2集体用地进行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建设,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2年,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5万吨沥青混凝土和300吨乳化沥青。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建设及营运过程中,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厂区雨水经引流渠,截流沟引入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营运期项目没有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四格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肥。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的有组织排放的粉尘及燃烧废气经过引风机+高温布袋除尘器+15m的排气筒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要求排放,本项目产生的沥青烟气(含非甲烷总烃特征因子苯并[a]芘)经收集后返回燃烧器燃烧处理+高温布袋除尘器+15m的排气筒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2012)二级标准相关要求排放;本项目产生的锅炉烟气经过15m的烟囱排放能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标准要求。 3、项目采取优化项目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强化高噪声设备基础减震、隔声;加强厂区绿化,在厂界周边种植常绿树种;加强文明生产管理,减小原材料装卸作业的撞击声等一系列降噪隔振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落实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措施。厂区设置一般固废储存场地,一般固废储存场地间需要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规定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固体废物控制要求。项目危险废物暂存时应在车间内设置专用的危废暂存间,并贴有危废标示。同时,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18597-2001)要求建设。项目废石料送回石料堆场暂存,由石料供应商定期回收破碎后重新利用;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滴漏沥青年作为原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乳化剂桶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定期交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禁止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混入一般固废。 5、项目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300m。项目区周边300m范围内无常住居民,在今后的规划建设中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不能新建居民小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6、加强环境管理,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严禁“三废”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各种污染事故,制定好各种污染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增强事故防范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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