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48Y/2017-1247371
- 发布机构:环境保护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11-09
- 公开日期:2017-11-0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马鞍山公园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马鞍山公园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1月9日-2017年11月13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华容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2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730-41809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马鞍山公园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华容县田家湖生态新区,华容县委县政府院落的北侧,护城港西侧 |
建设单位 |
华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华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华容县田家湖生态新区,华容县委县政府院落的北侧,护城港西侧建设马鞍山公园建设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32110m2(合48.164亩)。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内容为:入口广场区5400平方米、盘山公路690m及配套建设绿化等其他景观设施,投资1235.45万元;二期建设内容为:生态停车区3100平方米、幽竹休闲区2460平方米、水景过渡区800平方米、溪流景观道130m及配套建设绿化等其他景观设施,投资1323.53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统一处理;建筑垃圾及工程弃土及时清运至市政指定的倾倒地点。杜绝夜间施工,施工厂界噪声要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的限制要求。 2、本项目公厕采取水冲式设计,地漏有水封和阻气防臭装置,采用自然通风,通风布局合理。确保公厕边界恶臭浓度需《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GB/T17217-1998)中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 3、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项目区域内的雨水及污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和华容县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后由城市污水管网排入华容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后排入华容河;施工废水尽量回用,禁止未经处理达标直接排放。 4、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隔声、绿化及加强公园的管理等措施,不得对周边住宅用户等环境敏感目标产生不良环境影响。 5、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后和树木修剪废物及落叶一起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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