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48Y/2017-1246993
- 发布机构:环境保护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11-27
- 公开日期:2017-11-2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碧桂园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华容碧桂园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1月27日-2017年12月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华容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2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730-41809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华容碧桂园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华容县华鲇路北侧、人民路西侧 |
建设单位 |
华容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华容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华容县华鲇路北侧、人民路西侧拟投资66439.43万元,总用地面积63658.20m2(其中A地块占地42856.2m2、B地块占地20802m2),建设12栋裙式高层住宅,居住总户数1070户,入住总人口3642人(按3.2人/户)。总建筑面积172473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57315m2,商业面积7200m2,物业用房面积718m2,社区用房863m2,地下车库6377m2(其中地面停车位733个,地下停车位193个)。并在项目区配套建设给排水、道路、绿化、消防、环保、供配电等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统一处理;建筑垃圾及工程弃土及时清运至市政指定的倾倒地点。杜绝夜间施工,施工厂界噪声要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的限制要求。 2、本项目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后通过专用烟道高于屋顶排放。 3、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项目区域内的雨水及污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和华容县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后由城市污水管网排入华容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后排入华容河;施工废水尽量回用,禁止未经处理达标直接排放。 4、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不得对周边住宅用户等环境敏感目标产生不良环境影响。 5、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6、如商业引入大型超市、餐饮娱乐业、洗浴娱乐业等项目,需按相关要求另行环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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