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48Y/2017-1144132
- 发布机构:环境保护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8-03
- 公开日期:2017-08-0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大宏生猪交易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华容大宏生猪交易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8月3日-2017年8月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华容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2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730-41809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华容大宏生猪交易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华容县章华镇石伏村六组 |
建设单位 |
华容大宏生猪交易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华容县章华镇石伏村六组。南面紧邻华容县水利砂石厂,东面、北面和西面均为农田和荒地,其中西侧农田为华容县城东污水处理厂规划用地。占地面积为10000m2,总建筑面积为5000m2。建设内容包括1栋1F标准化厂房(分为7个档口)及其它附属配套设施。项目投产日期为2017年10月。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运营期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关标准后由管道经专用油烟通道于楼顶高空排放;化粪池为地埋式,堆粪池粪便定期清运,恶臭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2、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起进入污水处理站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进行达标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城东污水厂建成运营后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通过污水管道排入污水厂进行达标处理后排入华容河。 3、采取合理的平面布局及必要的隔声、减震等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处置工作。营运期生活垃圾、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牲畜粪便采用干清粪收集于堆粪池后定期外售,不得随意堆放和外排。 5、加强环境管理,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各种污染事故,制定好各种污染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增强事故防范意识。 1、项目运营期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关标准后由管道经专用油烟通道于楼顶高空排放;化粪池为地埋式,堆粪池粪便定期清运,恶臭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2、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起进入污水处理站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进行达标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城东污水厂建成运营后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通过污水管道排入污水厂进行达标处理后排入华容河。 3、采取合理的平面布局及必要的隔声、减震等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处置工作。营运期生活垃圾、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牲畜粪便采用干清粪收集于堆粪池后定期外售,不得随意堆放和外排。 5、加强环境管理,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各种污染事故,制定好各种污染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增强事故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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