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48Y/2017-1144114
- 发布机构:环境保护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6-19
- 公开日期:2017-06-1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华容县建林石化加油站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华环评[2017]41号
华容县建林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由湖北荆州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华容县建林石化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局按照建设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审查,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华容县建林石化加油站建设项目总投资280万元,环保投资23万元,占地面积2975m2,总建筑面积511.5m2。该站主要经营销售92#汽油、95#汽油和0#柴油成品油,年销售量为500t(其中汽油250t,柴油250t)。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加油罩棚(罩棚内设双枪加油机4台)、站房、辅助用房以及油罐区(20m3汽油罐2个,40m3柴油罐1个)属于三级加油站。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同意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地点、设计方案、规模以及环境保护措施实施建设。
二、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对策,认真执行项目主体工程和环境保护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达到环境保护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切实做好施工前地质、地下水勘探工作,落实提出的地下油罐区防渗措施,埋地油罐须按规范要求设防渗池、观测井,观测井应设于地下水流向下游距埋地油罐50米内处,井深设计应在最低水位埋深的基础上增加5-8m,井管应有防腐、防渗、无毒、无味,确保地下水环境质量不受影响。
2、项目设计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中关于防火间距的要求,确保不造成次生环境污染。
3、加油站油气采取相应的油气回收措施,严格控制油气无组织排放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GB16297-1996)表2中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0 mg/m3的要求,达标排放。加强对输油管线和加油、储油设备的维护管理,减少跑、冒、滴、漏;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机制,常备安全消防用具。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在运营中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置,加强油品运输、使用、贮存中的安全管理,杜绝风险事故的发生。
4、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作农肥,不外排。项目地面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放,严禁直排入水体。
5、对加油泵等产生高噪声的设备采取隔音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6、生活垃圾、清洁剂废桶、交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员工产生的含油抹布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储油罐油泥和隔油池废油等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规范暂存,外委有资质单位妥善安全处置;危废转移实施联单管理制度,切实防止管理不当造成二次污染,严禁直接外排。危废的产生和外运必须按要求备有台帐,并上报环保部门。
7、加强环境管理,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各种污染事故,制定好各种污染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增强事故防范意识。
三、项目竣工后,请按规定程序向我局申请办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四、建设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华容县局环境监察大队负责。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7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及批准的环评报告文本送至华容县环境保护局监察大队备案。
五、项目建设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向我局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〇一七年六月一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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