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48Y/2016-1143918
- 发布机构:环境保护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6-08-31
- 公开日期:2016-08-3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华容县槐树村1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8月31日-2016年9月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华容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2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730-41809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华容县槐树村1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建设地点 |
华容县万庾镇槐树村 |
建设单位 |
华容德华光伏能源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装机容量为10MW,建设渔光互补的光伏发电系统,占地320亩。拟采用260W型晶体硅光伏组件42240块,光伏组件采用22°固定倾斜面安装方式,配置20套额定功率为500kW的并网逆变器,年平均发电量为1047.88万kWh。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在发电站建设及运行中从工程及管理措施上保证虾扒湖储水量,严禁造成虾扒湖脱水现象。 2、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方案,合理控制作业时间,文明施工。各类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落实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及垃圾处理等防治措施,污物达标排放,禁止将弃渣、垃圾等直接向湖中倾倒。 3、加强水土保持工作,重点对综合楼、配电楼、升压站占地及料场地区、施工便道占用地区等进行治理,及时完成对临时占地的生态恢复。施工便道设计应因地制宜,尽量减少农田破坏和开挖,减少对植被的扰动范围。同时,应强化土石方平衡设计,尽量避开雨季施工,减少产生新的水土流失。 4、为避免产生光污染,光伏组件内的晶硅板片应采用表面涂覆有防反射涂层的光伏组件,同时封装玻璃表面应经过防反射处理。 5、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该项目给排水系统,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山地、林地浇灌。采取切实可行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机电设备,并采取隔振降噪措施,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禁止直排进入水体;检修产生的废旧废旧太阳能电池板及服务期满后拆除的废旧太阳能电池板,委托厂家回收处置。 6、加强环境管理,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各种污染事故,制定好各种污染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增强事故防范意识。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