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48Y/2016-1143917
- 发布机构:环境保护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6-08-22
- 公开日期:2016-08-2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为推进和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2015]35号)等法律法规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的规定,特发布本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华容县塔市驿家波采石场年采建筑用花岗岩34.63万立方米及破碎加工建设项目选址位于华容县东山镇塔市村,矿山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2°49′37″-112°49′41″,北纬29°44′15″-29°44′18″。矿区面积0.0215km2,开采标高为+155~+43m,由4个拐点圈定,矿山设计露天开采,开采方式为分台阶开采。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采矿区、工业场地、办公生活区、配电房、空压机房、排土场、储矿场、石料堆场、炸药库及与之配套的生产辅助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华容县塔市驿家波采石场
通讯地址:华容县东山镇塔市村
联系人:赵家波 联系电话:13874094371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皮工 联系电话:0792-8159861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包括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正式工作阶段和编制报告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分析、区域环境概况、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分析、清洁生产、环境风险、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您对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3)对本项目的建设有哪些环保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的方式和公示时间
1. 公示方式:本次公示主要通过采取布告、华容县环保局网等媒体上公示的形式。
2.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本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发布单位:华容县塔市驿家波采石场
2016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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