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48Y/2016-1143902
- 发布机构:环境保护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6-08-17
- 公开日期:2016-08-1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为推进和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法律法规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的规定,特发布本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①项目名称:年生产100吨塑粉建设项目;
②建设单位:华容县蓝塑粉末厂;
③建设性质:新建;
④总投资:120万元;
⑤占地面积:2800m2;项目总建筑面积1200 m2;
⑥建设地点及周边环境现状
周边环境现状:项目位于华容县鲇鱼须镇潭子口村;东面20m有1户居民,南面大门紧邻村级道路,西面有农田,北面为农田。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华容县蓝塑粉末厂
地址:华容县鲇鱼须镇潭子口村
联系人:吴学军
联系电话:13789047675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永安街道办事处高坪头社区洞庭大道68号
联系人:陈工
电话:0736-7794991
邮编:415000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项目立项→委托环评→环评单位进行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工程分析→通过预测评价得出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及范围→提出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公众参与→环境风险评价→编制环评报告→审查和修改→报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您对本项目是否了解?
2. 目前您对当地的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3. 本项目建成后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4. 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
5. 您认为项目建成后对您的生活影响程度?
6. 您对该本建设项目持何种态度?
7. 其它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的方式和公示时间
1. 公示方式:本次公示主要通过采取布告、华容县环保局网等媒体上公示的形式。
2.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本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2016年8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