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48Y/2016-1143874
  • 发布机构:环境保护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6-04-28
  • 公开日期:2016-04-2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华容县协和妇科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
来源:环境保护局   2016-04-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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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相关环境保护规定及环境标准执行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华容县协和妇科医院《华容县协和妇科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下列标准:

一、环境质量标准:

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类标准;

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3)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类标准;

4)声环境质量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为2类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标准。

二、污染物排放标准:

  1. 废水:

项目废水经医院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桥西路的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华容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华容河,项目外排废水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同时满足华容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华容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

  1. 各类燃油动力机械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指标(新污染源);污水处理站恶臭排放标准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关于废气排放要求的规定;

(3)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523-2011);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一般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一般固体废弃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医疗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01)及修改单中规定的标准、《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GB19217-2003)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 环发[2003]206)中有关规定;污水处理站污泥、栅渣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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