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48Y/2015-1143851
  • 发布机构:环境保护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5-11-17
  • 公开日期:2015-11-1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环保局对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1号议案的答复
来源:环境保护局   2015-11-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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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环函[2015]9号B类

 

对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1号议案的

答     复

 

 

丁   乙等13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整治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矿石开采和石材加工主要分布于东山、三封寺、万庾、胜峰等乡镇。现我县共有碎石开采26家,花岗岩荒料开采4家,合计矿区面积约0.25平方公里,主要产品是建筑用碎石,年开采加工约800万吨;大理石荒料开采,年开采约31万m3,全属于露天矿开采石材加工有31家,主要以加工墓碑石坯、路边石、路面板等建筑装饰用石材,年加工生产石材约3万立方米。主要原料全来自位于我县桃花山的岳阳同兴石材矿、万里石石材矿、悬鼓岩矿、岳阳鑫迪泰矿等四家花岗岩荒料矿山,均采用切割的方式进行开采。

桃花山区山体以花岗岩为主,坚固稳定,山上植被丰富,有许多珍稀植物资源,生物多样丰富,加之山上有千年银杏及多处文物名胜,有华一水库(一级饮用水源)、东山水库(一级饮用水源)。同时也属于省级森林公园。近年,随着作坊式小加工厂的不断增加,矿山开采量也随着不断扩大,矿区周边植被破坏严重,山地光秃,岩石裸露,采矿过程中生产的废渣和废料随意堆放于山坡上,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不断恶化。

在桃花山省级森林公园的红线内分布着4家矿石开采点和7家石材加工厂,其中3家在桃花山森林公园中心地带(于上世纪80年代开矿开采),1家(东山镇仙鹅寺村)在森林公园红线范围内。这四家矿石开采企业在开矿生产之前已向林业、国土、工商等相关部门办理了相关证照和手续,都采用的较为先进的切机进行露天开采。现矿区可开采总面积达0.0473平方公里,生产总规模达3.0万立方米/年,开采的深度最深处达60米,最浅处也有32米。全县30家石材加工业(碎石加工除外)全部以桃花山的花岗岩为生产原料。岳阳万里石矿、岳阳同兴石材矿、华容县桃花山悬鼓岩矿3家矿石开采点于2009年到县环保部门补办了相关审批手续;华容县鑫迪泰矿石建材有限公司于2010年开矿,2012年由市环保局审批并通过验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森林公园内未经批准和规划确定的建设项目,属于非法企业。这7家石材加工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的废水和废石渣严重威胁和影响到下游华一水库和东山水库一级饮用水源的安全。

二、所做的主要工作

从去年上半年开始,县政府重大决策咨询委员会,组织相关单位深入乡村和企业,对矿石开采和加工进行了专项调研,出台了《有序组织矿产开采加工,有效保护县域生态环境》专题调研报告。去年9月29日,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综合整治的通告》,明确了整治的内容和要求。

今年1月8日,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了13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整治的议案》,并作为1号议案,通过了专题决议。在今年的三级干部大会上,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整治被列入全县“六大工程”,写入了县委1号文件,要求在三年之内,矿石开采企业总量减至20家。

4月7日,县长喻文专题调研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整治工作,县委常委、副县长严银辉,人大副主任李东见,副县长、公安局长余昕,政府办主任张昭林、副主任黄剑坤陪同调研。喻文强调,一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全县上下要形成共识;二是要进一步细化、优化方案;三是成立由“四大家”挂帅,相关部门和乡镇参与的指挥部,开展联合行动。

今年以来,县政府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了多次调研和专题研究。我们联合国土、安监、林业、水利等职能单位对58家矿石开采与加工企业深入现场、摸底调查,按照“一企一策”制订方案,凡证照到期的一律停办。联合相关部门进行了现场督办和整治,依法下达了相关执法文书。对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整治不达标的企业采取了强制措施,进行了设备查封和断电。

县指挥部出台了《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综合整治方案》。县政府已于6月15日召开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下一步报县委常委会审议确定。下一步,我们将按计划快速推进。

三、请求

1、请求县委、县政府加快推进整治进度。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对石料开采点和石材加工厂进行强制搬迁或整治;如允许石材加工厂和矿石采矿点正常生产,建议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单位进行安全隐患检查,并对不合规定要求的责令企业停产整改,通过县政府的验收或批准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

2、请县委常委会对整治方案进行研究。整治方案已报县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但县委常委会还要进行研究确定。各相关部门目前正在按照整治方案组织实施,整治时间是在2017年10月前完成。我们将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整治到位。

感谢你们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5年8月17日

 

 

承办负责人:刘建夫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白海波  黎 伦  丰志平(13574028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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