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48Y/2015-1143850
  • 发布机构:环境保护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5-11-17
  • 公开日期:2015-11-1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环保局对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环境保护局   2015-11-17 00:00
浏览量:1 | | | |

 

 

 

 

                                 华环函[2015]5号B类

 

对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5号建议的

答     复

 

傅前洲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大档湖的污染进行整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按省、市要求,我局每年年初制定了对我县工业企业执法检查的计划,并上报市环保局和县优化经济办公室备案。针对属于国家重点监控、涉重、涉危、涉化等一类企业,实施不少于每月一次的现场监察,并当场制作了监察记录,对其它类别的企业进行每季度一次的现场监察。针对重点企业,我局还开展了多年的“零点行动”,采取零点以后进行突击检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对我县辖区内的三家国家重点监控、一家涉重企业,实施了在线监控管理,并与省、市监控平台进行了联网,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情况受到了有效监督。目前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的在线监控设备已与省、市监控平台进行了联网,杜绝了偷排现象。

二、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大档湖水源主要来自园区下水道收集井和自然降雨。而下水道主要收集的周边村民、安置小区住户等生活废水,生活废水中的氨氮含量高于一般的废水。针对此情况我局已向县人民政府作了专题汇报,建议由县政府对工业园管委会下达督办函,要求工业园管委会负进一步完善收集管网。同时,将园区居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进管网,与工业污水一起全部进入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B标准后通过专用管道排入华洪运河。

您所提到的环境问题,我局一定予以高度重视,按照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整治到位。

感谢你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0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承办负责人:黎 伦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罗文俊 1387406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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