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48Y/2015-1143835
  • 发布机构:环境保护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5-09-29
  • 公开日期:2015-09-2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华容县东山镇合创吹瓶加工厂年生产塑料瓶200万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环境保护局   2015-09-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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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容县东山镇合创吹瓶加工厂

年生产塑料瓶200万个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华环评批[2015]045号

 

华容县东山镇合创吹瓶加工厂:

你公司《关于申请批复<华容县东山镇合创吹瓶加工厂年生产塑料瓶200万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华容县东山镇大旺村。占地面积1500m2,新建厂房1栋,另有配套员工食堂和办公室。项目总投资80万元,投产后,年生产塑料瓶200万个,生产的塑料瓶不作为直接接触饮料和食品。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应严格按照深圳鹏达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性质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同意该报告表结论。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废水污染防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排水管网。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车间地面清洗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作为当地农田肥料,不得直排。

(二)废气污染防治。应采用先进的、密封性能好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无组织废气排放的治理。职工食堂使用清洁能源液化气等作为燃料,厨房油烟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且在大气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学校以及医院等敏感目标。

(三)环境噪声污染防治。企业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平面布置,并采取消声减振措施,经围墙隔音、绿化带降噪及距离衰减、高噪设备空压机在夜间不得使用等治理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为一般固废,由废品回收公司回收;员工生活及办公垃圾收集后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处理。厂内临时贮存场所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相关要求建设。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无害化处理。

(五)制定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对员工环境安全教育和事故演练,将环境风险降至最低。

三、项目建设必须依法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开工时向华容县环保局报告。项目竣工时,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向华容县环保局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否则,将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予以处罚。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由华容县环境保护局负责项目“三同时”现场监督和日常环境监管。

 

 

                       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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