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48Y/2014-1143776
- 发布机构:环境保护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4-12-09
- 公开日期:2014-12-0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政风行风”评议相关问题整改
情况公示
县环保局
(2014年12月8日)
今年4月,由县纪委牵头,组织20位政风行风评议员联合县电视台对我局进行政风行风评议,实时拍摄60分钟,在县电视台滚动播出了1个月。政风行风评议员联合“经视问政”栏目组记者和县电视台记者,对我县环保工作情况进行了为期一个星期的全方位深入调查,主要涉及到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评议员现场提问,局长刘建夫逐一解答,并进行了现场评议。评议会结束后,我局对评议员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疏理和整改,现就相关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饮用水源保护方面
一是认真保护华容河饮用水源。我县境内共有三处一级水源保护区,为华容河丁家潭上游1公里至潘华大桥,另外还有华一水库和东山水库。我们对企业排污口进行拆除,对石山矶附近的一家餐馆进行强制拆除,对一桥“水上人家冰花船”进行强制取缔;对三处饮用水源保护区地表水进行监测,饮用水源保护区每月监测一次,对华一水库、东山水库半年一次,并将监测结果上报县四大家主要负责人;建立了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巡逻与管理制度,每周至少巡查一次,形成制度,登记备案。结合县环保专项行动,报请县政府细化了各职能部门以及所属乡镇的具体目标、任务和责任;对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畜禽养殖进行摸底排查,报请县政府予以搬迁或关闭;完善了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应对影响饮用水源安全的突发事件;加强解了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的管理,严防向饮用水源保护地倾倒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及其它废弃物的违法行为;加大了宣传力度,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治河、万庾、护城、城关等沿线乡镇的生活污水进行有效收集和处理,确保了饮用水源安全。
二是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群众加大了宣传力度。在保护区内设置了规范的警示牌、告示牌,并对附近村民发放了宣传资料,建立了大型的宣传牌,刷写十条横幅标语,设置了规范的防护栏。另外,结合环保专项行动,各乡镇也积极对本乡镇的环保工作进行了宣传发动。华容河上游(石首至万庾交界点)到潘华大桥全长16公里,有15处抗旱排渍的闸口,排渍时,当地的生活污水及农业灌溉污水全部排入华容河,沿线也有一些垂钓者产生一定的垃圾。我局设立了饮用水源保护股,专门负责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结合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派专人清理了河道及岸边垃圾,并对周边才百姓进行了饮用水源保护宣传。华一水库上游村民散养了一些牛羊,但是我局在华一水库设置了牛羊防护栏,防止牛羊进入华一水库。另外,结合环保专项行动,平时华一水库管理所也加强了监管,派专人每天加强排查,对牛羊进行驱赶,防止对水库造成污染。
三是加密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质监测。我局对华容河一级保护区内我局监测站每月监测一次(枯水期加密监测,监测指标28项),华一水库每半年监测一次,监测数据都向县四大家主要负责人及时报送,并在县政府网站定期发布。
二、护城港治污问题
一是加大护城港污水治理。对护城港进行港面飘浮物清理,对沿岸的商铺进行宣传教育,对两岸的酒店酒楼开展“前灶后店”工作,减少了对护城港的“二次污染”。
二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我局积极向县政府专题汇报,和有关部门一起积极筹措资金,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项目,加大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和污水处理厂的建设。
三是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监管。我局加强污水处理厂的监督性监察,对该厂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现场监察。该厂正常运行,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安装了在线监测系统,已与省、市监控平台联网,进、出水的浓度数据和排放情况(该厂进水接纳标准为:COD(化学需氧量)浓度260以下,平均接纳标准130-180;出水水质标准为:60以下,平均出水浓度为20-30),24小时受到环保部门监管。市环保局每季度进行一次不定时的监察和监测。
三、 企业排污方面
一是开展污染隐患大排查行动。按照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范围内认真开展了2次环境污染隐患大排查工作。共派出11个排查组,把132家企业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严格按照“突出重点,不留死角”的原则开展环境隐患全覆盖排查工作,采取企业自查和环保部门复查相结合的方式同步进行。对涉重、涉化、涉危企业和重点信访企业重点排查。已对14家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对3家进行了限期整改。
二是结合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行业整治。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是全县三大行动之一,今年是第三年,各项治理任务扎实推进,基本达到了预期的效果。我们重点加强了对蔬菜加工业、畜禽养殖业、煤改清洁能源、“五小”企业和矿石开采及加工行业等方面的整治。蔬菜加工业共下达限期治理19家,部分企业整治效果明显。煤改清洁能源我们今年重点完成了县城区20家有规模的宾馆和综合茶楼的燃煤锅炉改造。畜禽养殖业我们完成了全县64家规模养殖的现场治理。矿石开采和石材加工,我们与相关部门完成了前期调查和部分企业的初级治理,并以政府的名义正式出台了《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矿石开采和加工行业综合整治的通告》,这项治理工作现正在强力深入推进。通过环保专项行动强有力的措施,我们重点整治了一批高污染、高耗能、投诉多、群众意见大的企业,共立案查处了17家企业,收到了较好的反响,见了一定的成效。
三是开展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省、市环保部门《关于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华容县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出台了《关于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全面纠正各种“土政策”、“土规定”。对于监管执法不到位、节能减排不力的问题,由环保、住建、工商、国土、工信等部门按照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分工,严肃问责。对公众诉求环境问题的应对问题,由环保部门牵头,严肃查处反映不及时、应对不力,措施不到位、承诺不兑现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群众环境利益。第二,对工业园无“环评”的和“三同时”不到位的进行清理。工业园、环保、国土、规划、税务、招商等部门对工业集中区的企业进行了一次调查摸底。调查了三封、石伏、洪山头三个工业小区36家企业,对于发现的问题实行 “一户一策”进行整改。
四是落实环境信访。今年共受理群众来电来访113起,公众服务热线153条,网上信访18条。做到了有访必接、有接必果、及时处理、及时回复,做好台帐,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查处,重点解决,处理率100%。如华容众海渔粉厂的环保问题。由县委常委、副县长严银辉牵头,组织县环保局、县信访局、县工信局、县电力局等部门单位进行了多次协调和研究,已对该厂进行了断电和关停,化解了厂群矛盾,避免了矛盾升级。
四、噪音问题方面
一是开展建筑施工行业整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广场噪声、商品叫卖噪声该本辖区派出所当地公安机关管理。我局依法依规对建筑工地和歌厅进行监管。我局从以下几点着手:第一,加强了环保宣传,提高了全民保护环境意识。我局开展“6、5”世界环境日宣传,发放宣传资料10000份,在电视台播出环保公益节目,开设环保知识讲坛,加大了环保宣传力度。第二,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污申报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在开工前15日内到环保部门提出申报,填写施工过程中使用的设备种类,数量及施工阶段安排,并提供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等资料,便于日后有的放矢管理,出现投诉问题,一查到底绝不手软。第三,开展“清洁生产”,淘汰落后产能。环保部门在审批时,要求施工单位采用先进的施工机械设备,推广使用、预搅拌混凝土等,减少现场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污染。
二是开展高考禁噪工作。在高考、中考期间组织专人开展了禁噪行动,督促相关歌厅、茶楼停业三天。
后段,我局将继续认真做好整改工作,进一步落实措施、强化责任、认真履职,为小康建设和环保工作的双赢做出最大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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