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48Y/2014-1143773
- 发布机构:环境保护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4-12-05
- 公开日期:2014-12-0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环境污染事故与纠纷查处制度
一、登记报告:对管辖范围内的事故、纠纷投诉及时登记,对重大、特大事故或纠纷应及时按规定上报。
二、快查快办:查处人员应尽快着手进行案件的查处工作,一般要求一周内立案,三个月内结案。
三、现场调查:所有受理案件都应进行现场调查、取证,掌握第一手资料。
四、查处案件:所有受理案件均必须进行查处,有调查情况,有处理意见,任何人无权扣压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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