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加执法透明度,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二、公开环境监察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
三、公开环境监察执法依据和结论。
四、公开环境监察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
五、现场监察必须有两名以上监察人员参加。
六、执行任务时佩带统一执法标志,出示环境监察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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