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48Y/2014-1143754
- 发布机构:环境保护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4-07-21
- 公开日期:2014-07-2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县环保局
(2014年7月)
按照《华容县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县环保局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一、前段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成立了工作班子,明确各自责任。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环保局、县纪委监察局、县工商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工业园管委会、县工信局、县物价局、县财政局及各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密切协作。对出台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土政策”、“土规定”的问题,由相关责任部门牵头,按照“谁规定、谁清理”的原则,全面纠正各种“土政策”、“土规定”,对查出的问题即查即改、边查边改,凡拒不纠正的,严肃追究有关部门的领导责任。对于监管执法不到位、节能减排不力的问题,由环保、住建、工商、国土、工信等部门按照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分工,严肃问责。坚决防止明整暗犯、边整边犯、前整后犯的行为,确保纠正到位,整改到位。对公众诉求环境问题的应对问题,由环保部门牵头,严肃查处反映不及时、应对不力,措施不到位、承诺不兑现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群众环境利益。
(二)拟定了实施方案。按照省、市环保部门《关于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华容县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出台了《关于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以环保专项整治指挥部名义下发到各乡镇和相关县直部门。
(三)打破土政策,取消“一费制”。前几年开始,我县把“排污费”纳入了“一费制”范围,此举有悖于环保的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从2013年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启动后,我县取消了环保排污费“一费制”,改由环保部门上门据实征收。
(四)抓住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整改。一是华容众海渔粉厂的环保问题。由县委常委、副县长严银辉牵头,组织县政府办、县环保局、县信访局、县工信局、县电力局、县法院、市环保局监察支队、终南乡政府等部门单位进行了多次协调和研究,对众海渔粉厂环保问题进行了讨论和研究,现在已对该厂进行了断电和关停,化解了厂群矛盾,避免了矛盾升级。二是对节能减排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鼎山垃圾处理场是我县今年节能减排的重点项目之一。目前,该垃圾场在运行,但一直没有验收,主要原因是防护距离要求拆迁500米(最底标准也要300米),而我们目前只拆了200米,我们正在督促相关单位按照环评要求进行拆迁。
(五)开展企业风险隐患排查。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环境污染隐患大排查工作。分成十一个排查组,把131家企业分片包干、责任到人,采取企业自查和环保部门复查相结合的方式同步进行。通过排查,发现存在严重环境问题的企业有24家,存在潜在严重环境问题的企业有22家,其中存在较大环境问题的企业有17家,存在一般环境问题的企业有25家。针对上述问题,我们采取三项措施:针对应办未办环评手续的企业,要求其补办手续;针对有污染隐患的企业,对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督促其进行限期整治;针对污染较严重的企业,对其实施停产整治,进行挂牌督办。
(六)对工业园无“环评”的和“三同时”不到位的进行清理。6月19-22日,工业园、环保、国土、规划、税务、招商等部门对工业集中区的企业进行了一次调查摸底。调查了三封、石伏、洪山头三个工业小区36家企业:办理了环评手续的企业有36家,其中环保手续齐全的企业有19家;正在验收的企业有2家,仍在建设的有1家;办理了环评手续,已开工生产而无试生产批复的企业有9家;未验收的企业有5家,其中有一家已下达处罚决定书,并已移送法院。对于已开工生产而无试生产批复的企业,已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改正,补办批复;对于未验收的四家企业,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完成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七)重点整治公众诉求环境问题不作为的现象。今年以来,受理群众来电来访53起,红网论坛2起,《手机报》掌上问政信息2起,网上信访6起,12345公众服务热线58起,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30%。我们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查处,重点解决,处理率达100%。
(八)整治办事“两张皮、两头忙、两头跑”的问题。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开展,我们把此问题作为重点整治对象,正在拟定措施,并结合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中反映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此项工作正在推进之中。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现场执法手段不够硬。群众对区域环境质量还不是很满意,一些群众反映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一时间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二是个别企业思想认识模糊。认为“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我行我素,对环保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落实不到位,环境风险隐患仍然存在.
三是部门联动推进环保工作的氛围不是很浓厚。
三、后段主要工作
1、加大联合查处力度。由环保专项整治指挥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继续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查处 “土政策”、干扰环保执法、纵容企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问题。
2、加大联合办案力度。建议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不负责,态度消极、简单应付的,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专项整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3、加大环保专项整治力度。继续做好饮用水源保护、矿石开采和加工、畜禽养殖、蔬菜加工、城区“煤改清洁能源”等方面的整治,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心关注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维护好群众的环境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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