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48Y/2024-2252839
-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11-27
- 公开日期:2024-11-2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加强重点水域江豚保护方案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的嘱托和“要搞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长江经济带开发建设要求,为加强我县重点水域长江江豚的保护工作,并结合湖南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洞庭湖枯水期长江江豚保护的紧急通知》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背景
江豚被誉为长江生态的“活化石”和“水中大熊猫”,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主要分布在长江中下游干流以及洞庭湖和鄱阳湖等区域。长江豚正以每年5%~10%的速度减少,如果不采取强有力的保护措施,很可能在2035年降至200头。人类活动则是造成江豚灭绝危机的重要原因,食物资源锐减、长江航运、污染排放是导致江豚种群数量的三大杀手。2023年12月以来,洞庭湖在半个月内连续发生两起江豚死亡事件。目前正值枯水期,长江江豚栖息面积变小,食物减少,搁浅风险和受人类活动影响大,必须加强保护措施以减少长江江豚死亡风险。
二、工作目标
密切关注跟进洞庭湖江豚事件,加强监督工作,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迅速采取强有力监管举措,及时应对江豚生态环境恶化和长江流域水情变化等问题,持续压实各乡镇属地责任和相关部门责任,优化保护措施,加强巡查救护工作,
三、制度保障
农业农村、交通、水利、环保等部门,东山镇、注滋口镇、团洲乡等沿江沿湖乡镇要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洞庭清波办牵头,定期调度推进长江江豚保护工作,及时发现问
题、解决问题。枯水期期间,每周召开1次形势研判会,及时发布工作提示信息,并同步将有关情况报县生环委。沿江沿湖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对现有的长江江豚保护、救护、科普、宣传、舆情处置等制度进行完善,有针对性的细化枯水期长江江豚保护措施,进一步提升科学保护水平。
四、主要措施
1.农业农村部门一是要积极组织资金,增加饵料投放,防止由于水域面积减少、候鸟南迁捕食和违法捕鱼等原因导致的鱼类资源减少,造成长江江豚由于食物资源的减少而死亡;二是要加大巡护巡查力度,在原有的水陆巡护的基础上增加巡护班次到2次/天,发现遇难江豚及时进行救助;三是要加大非法捕捞和垂钓的打击力度,及时对接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和华容集成长江故道江豚保护区管理中心、森林公安,陆上联合麋鹿保护区、水上联合湖北监利何王庙保护区不定期开展整治行动、拆除非法网具;四是要组织专人对因干旱裸露出来的残存网具、绳索、竹高等进行专项清理,防止由于网具和绳索等缠绕导致江豚搁浅死亡。
2.各级河湖长重点加强在江豚保护区日常巡查管理,加大巡查频度和力度,严厉打击危害江豚生存的违法行为。沿江沿湖乡镇、相关部门要贯彻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开展常态化巡护监管,每日至少开展2次巡护行动(恶劣天气除外),重点水域重点值守。落实应急处置方案,准备相应网具、担架、水箱以及饵料资源等长江江豚救援物资,发现围困的长江江豚群体,立刻实施24小时巡护值守和救助工作制度。
3.水利部门要牵头组织落实、严格管控湖区采砂活动,在枯水期禁止在长江(五码口-洪山油库)、华容集成长江故道开展采砂活动。
4.生态环境部门要定期监测水质情况,发现水质恶化及时预警,并督促协调相关部门及乡镇治理水体污染,减少各排渍口污水排放。
5.沿江沿湖乡镇一是要持续组织清江清湖工作,聚焦江、湖、港口、浅滩,逐水而动,清理残留网具、鱼线等垃圾,消除潜在安全隐患;二是要加强值班值守,卡口把关要严,严格禁止无关人员入江入湖进行非法捕捞和违规垂钓;三是要加强宣传力度,向沿江沿湖群众进行科普宣传,发动群众力量进行江豚保护,并设置一定的建立措施,提高群众积极性。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沿江沿湖各乡镇、相关各部门要认清当前长江江豚保护的严峻形势,增强江豚保护任务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做到主要领导带头保护,将江豚保护工作作为长江和洞庭湖等重点水域的工作重点并长期坚持。
2.压实各级责任,沿江沿湖各乡镇、相关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各项工作划分切实履行责任,县洞庭清波办将定期开展督查,若出现由于相关单位履职不力造成江豚受伤甚至死亡现象的,县纪委监委将进行严厉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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