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48Y/2022-1994414
  • 发布机构:县环境保护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10-09
  • 公开日期:2022-10-0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华容县2022年“碧水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原创   2022-10-09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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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2022年“碧水攻坚战”行动方案

 

2021年,我县城市水质综合指数居全市倒数第一,直接导致我县未完成市综合绩效考核目标、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全市排名靠后,水环境形势异常严峻,水环境保护和修复任务异常艰巨。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的殷殷嘱托,落实好县委县政府要求,在2022年举全县之力,打一场水质改善的翻身战、攻坚战,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主要目标

1.综合指数(CWQI)改善。我县水质综合指数排名必须进入全省前100位。

2.断面水质达标。国、省控断面达标比例达到94%以上,不出现劣V类水体。

省控断面:各断面水质类别不降等级。华容河、藕池河断面水质达到III类,总磷≤0.1mg/L;东湖总磷≤0.15mg/L,其他指标达到III类。

二、工作措施

1.加快城乡生活污水治理。 加快推进城乡雨污管网建设和改造,确保污水收集率达到70%、乡镇污水处理厂负荷不低于60%,进一步提升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黑臭水体整治项目杜绝“返黑返臭”。完成全县4项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加快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工作,重点对沿河、湖、沟、渠、塘、库附近住户优先改水改厕,建立工作台账,2022年底前全部完成。(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属地乡镇负责落实)

2.加力推进养殖污染治理。 严格执行畜禽养殖分区管理制度,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立即关停退养,禁养区外沿河、湖、沟、渠、塘、库岸线500米内实施禁养退养。50头以上的专业养殖场要实现粪污贮存、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设施装备配套率100%,废水达标排放(执行总磷≤0.2mg/L标准);50头以下的零散养殖户要实现粪污收集、贮存设施装备配套率100%,粪污综合利用,发现外排粪污坚决取缔关闭。禁止天然水域投饵投肥养殖,重点河湖(县境内长江、洞庭湖、华容河、藕池河、东湖等)周边要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水生态行为。2022年6月底前,30亩以上的大规模养殖水体要完成“四池三坝一湿地”建设,确保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执行总磷≤0.2mg/L标准);禁止小规模精养鱼塘干塘取鱼;禁止稻虾、牛蛙养殖尾水不达标排放(执行总磷≤0.2mg/L标准)。(县农业农村局、属地乡镇负责落实)

3.着力排污口排渍口管控。 从严控制新增入河(湖)排污口的审批;做好排污口的监测、溯源工作,完成排污口规范化整治任务。从严管控县境内长江、洞庭湖、华容河以及藕池河沿线排污口和排渍口,枯水期排水需上报、经监测满足总磷≤0.2mg/L标准方可外排。(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属地乡镇负责落实)

4.狠抓船舶码头污染治理。以长江、洞庭湖、华容河、藕池河等敏感区域为重点,加强岸线清“四乱”工作;监督船舶生活垃圾、含油废水、生活污水等废弃物实现应收尽收、依规转运、依法处置,对不符合要求的船舶依法采取限航、禁航等措施。着力整治非法采砂、洗砂、侵占大堤水域滩地非法作业等问题。(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负责落实)

5.全面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摸清重点流域农药、化肥用量底数,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一张网”,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提高到5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3%以上,化肥农药年用量减少10%。(县农业农村局、属地乡镇负责落实)

6.加强工业园区排查整治。工业园区要加强雨污分流,解决污水厂进水浓度偏低问题,要在今年3月份完成环境信息监控平台建设工作。全面开展化工企业、园区风险隐患排查,建立涉水工业企业台账,明确监管责任人,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牵头,高新技术产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7.落实河湖控磷减磷措施。主要河湖水利施工或涉水交通设施设备维护施工前3个月应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备,保障最低生态水位,满足生态基流要求,采取有效减缓水质影响的施工防护措施,提供水质监测替代断面。在华容河、藕池河因地制宜建设生态前置库及功能湿地,截留与削减入河湖污染负荷,2022年底前完成东湖等不达标水体主要入湖口处生态缓冲带建设;针对农村小微水体发黑发臭、水葫芦水花生等植物滋生问题,完成一批河湖沟渠塘库清淤疏浚。(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属地乡镇负责落实)

8.严格含磷洗涤用品监管。加大对无磷、低磷洗涤用品使用的宣传力度,加强洗涤用品市场监管,定期开展抽查抽检生产、销售、使用洗涤用品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加工、销售“三无”、假冒伪劣和高磷洗涤用品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属地乡镇负责落实)

9.加密重点断面水质监测。强化监测预警,对德胜港村、南堤拐、六门闸、东湖等重点断面实行一周一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通报。将断面水质管控作为河湖长制重点工作内容,纳入河湖长工作绩效考核。(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县水利局负责落实)

三、工作安排

1.制定方案阶段(2022年3月20日前)。各乡镇和相关牵头单位对照各自工作任务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对每项工作提出明确的工作目标和完成期限,并报县生环委办备案。

2.全面整治阶段(2022年3月21日-11月30日)。各牵头单位做好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工作,各责任单位按照整治方案要求实施全面整治,各参与配合单位要积极协助牵头单位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确保按时完成整治目标。

3.验收销号阶段(2022年12月1日-12月31日)。县生环委办统筹组织,各牵头单位负责实施,对照各自制定的专项整改方案任务清单于12月31日前完成验收销号。

四、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县生环办(含13个专业委员会)要加强对“碧水攻坚战”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调度、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辖区内水环境质量管控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调度、督办,分管领导集中精力抓,其它领导按“一岗双责”要求配合抓。要以问题为导向,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调度,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及时整治水环境问题。

2.压实各方责任。各乡镇、相关部门要按照本行动计划,结合自身实际,迅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将环境质量目标、任务、问题清单和措施逐级分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实落地。

3.加强调度督办。县生环办每月发布各地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实行奖优罚劣,并纳入县委县政府年终绩效考核。县“洞庭清波”办牵头,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生环委办配合,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将视情况进行通报、挂牌督办、约谈,对断面水质下降或总磷等指标不降反升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视情况精准问责。

 

附件: 1.“碧水攻坚战”工作措施责任分解表

2.全县“十四五”地表水国、省控断面考核目标


附件1:

“碧水攻坚战”工作措施责任分解表

序号

工作措施

工作要求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主体责任单位

1

加快城乡生活污水治理

加快推进城乡雨污管网建设和改造,确保污水收集率达到70%、乡镇污水处理厂负荷不低于60%,进一步提升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黑臭水体治理项目杜绝“返黑返臭”。

2022年

12月

县住建局

县住建局、属地乡镇

2

完成全县4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

2022年

12月

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

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属地乡镇

3

加快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工作,重点对沿河、湖、沟、渠、塘、库附近住户优先改水改厕,建立工作台账,2022年底前全部完成。

2022年

12月

县农业农村局

县农业农村局、属地乡镇

序号

工作措施

工作要求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主体责任单位

4

加力开展养殖污染治理

严格执行畜禽养殖分区管理制度,禁养区畜禽养殖场立即关停退养,禁养区外沿河、湖、沟、渠、塘、库岸线500米内实施禁养退养。50头以上的专业养殖场要实现粪污贮存、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设施装备配套率100%,废水达标排放(执行总磷≤0.2mg/L标准);50头以下的零散养殖户要实现粪污收集、贮存设施装备配套率100%,粪污综合利用,发现外排粪污坚决取缔关闭。

2022年

12月

县农业农村局

县农业农村局、属地乡镇

5

禁止天然水域投饵投肥养殖,重点河湖(县境内长江、洞庭湖、华容河、藕池河、东湖等)周边要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水生态行为。2022年6月底前,30亩以上的大规模养殖水体要完成“四池三坝一湿地”建设,确保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执行总磷≤0.2mg/L标准);禁止小规模精养鱼塘干塘取鱼;禁止稻虾、牛蛙养殖尾水不达标排放(执行总磷≤0.2mg/L标准)。

2022年

6月

6

着力排污口排渍口管控

从严控制新增入河(湖)排污口的审批;做好排污口的监测、溯源工作,完成排污口规范化整治任务。从严管控长江、洞庭湖、华容河、藕池河沿线排污口和排渍口,枯水期排水需上报、经监测满足总磷≤0.2mg/L标准方可外排。

常态管理

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 

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属地乡镇

序号

工作措施

工作要求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主体责任单位

7

狠抓船舶码头污染治理

以县境内长江、洞庭湖、华容河、藕池河等敏感区域为重点,加强岸线清“四乱”工作。

常态管理

县水利局

属地乡镇

8

监督船舶生活垃圾、含油废水、生活污水等废弃物实现应收尽收、依规转运、依法处置,对不符合要求的船舶依法采取限航、禁航等措施。着力整治非法采砂、洗砂、侵占大堤水域滩地非法作业等问题。

常态管理

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

各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属地乡镇

9

全面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

摸清重点流域农药、化肥用量底数,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一张网”,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提高到5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3%以上,化肥农药年用量减少10%。

2022年

12月

县农业农村局

县农业农村局、属地乡镇

10

加强工业园区排查整治

工业园区要加强雨污分流,解决污水厂进水浓度偏低问题。

2022年

12月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

序号

工作措施

工作要求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主体责任单位

11

加强工业园区排查整治

工业园区要在今年3月份完成环境信息监控平台建设工作。

2022年

3月

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

12

全面开展化工企业、园区风险隐患排查,建立涉水工业企业台账,明确监管责任人,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常态管理

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

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

13

落实河湖控磷减磷措施

主要河湖水利施工前3个月应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备,保障最低生态水位,满足生态基流要求,采取有效减缓水质影响的施工防护措施,提供水质监测替代断面。

常态管理

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

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属地乡镇

14

在华容河、藕池河因地制宜建设生态前置库及功能湿地,截留与削减入河湖污染负荷,2022年底前完成东湖主要入湖口处生态缓冲带建设;针对农村小微水体发黑发臭、水葫芦水花生等植物滋生问题,完成一批河湖沟渠塘库清淤疏浚。

2022年

12月

序号

工作措施

工作要求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主体责任单位

15

落实河湖控磷减磷措施

主要河湖涉水交通设施设备维护施工前3个月应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备,保障最低生态水位,满足生态基流要求,采取有效减缓水质影响的施工防护措施,提供水质监测替代断面。

常态管理

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

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

16

严格含磷洗涤用品监管

加大对无磷、低磷洗涤用品使用的宣传力度,加强洗涤用品市场监管,定期开展抽查抽检生产、销售、使用洗涤用品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加工、销售“三无”、假冒伪劣和高磷洗涤用品行为。

常态管理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7

加密重点断面水质监测

强化监测预警,对德胜港村、南堤拐、东湖等重点断面实行一周一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通报。

常态管理

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

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属地乡镇

18

将断面水质管控作为河湖长制重点工作内容,纳入河湖长工作绩效考核。

常态管理

县水利局

县水利局

 


附件2:

全县“十四五”地表水国、省控断面考核目标

序号

断面名称

考核县区

所在水体

考核目标

目标水质类别

达标年限

备注

1

天字一号

华容县

长江

Ⅱ类

2021

2

白莲村

华容县、南县

藕池河东支(西)

Ⅲ类

2021

3

德胜港村

华容县、南县

藕池河东支

Ⅲ类

2021

总磷浓度低于2020年,至2023年≤0.1mg/L

4

团洲

华容县

藕池河东支

Ⅲ类

2021

总磷浓度低于2020年,至2023年≤0.1mg/L

5

禹九村

华容县

藕池河东支(东)

Ⅲ类

2021

6

南堤拐

华容县

华容河

Ⅲ类

2021

7

六门闸

华容县、君山区

华容河

Ⅲ类

2021

总磷浓度低于2020年,至2022年≤0.1mg/L

8

东湖

华容县

东湖

总磷≤0.075mg/L,其他指标为Ⅲ类

2025

2022年市定目标总磷≤0.15mg/L,其他指标为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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