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48Y/2018-1430096
- 发布机构:环境保护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10-23
- 公开日期:2018-10-2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环委办函[2018] 40号
华容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严禁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当前正值秋收,是秸杆、垃圾露天焚烧多发季节。秸杆、垃圾露天焚烧正严重影响我县大气环境质量,并被列为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的重要内容之一,为解决当前大气污染突出问题,坚决打赢全县蓝天保卫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压实责任。县农业局、县住建局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各乡镇(管委会)必须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乡镇、村场、社区禁烧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压实乡镇、村场、社区党委主要负责人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电台等媒体,以及分发短信(微信)通知、流动宣传车、张贴宣传警示标语等方式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禁烧宣传工作。
三、加强应急处置。以乡镇为单位成立机动扑火队,配备必要的灭火设备,在秋收的关键时段实行24小时轮岗值班,发现焚烧火点及时扑灭。县农业局、县住建局应加强指导、督促。
四、依法从严查处。对露天焚烧秸杆、垃圾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因焚烧秸杆、垃圾引发火灾、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事故涉嫌犯罪的,必须立即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严肃追责问责。对于禁烧工作不力,辖区内秸杆、垃圾露天焚烧范围持续扩大的,对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进行约谈和问责,对严重失职的县生态委将提请相关部门启动问责。
请县农业局、县住建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制订工作方案,落实责任人员,切实加强巡查和管控,谨防秸杆、垃圾露天焚烧失控造成恶劣影响。
附件: 1.秸秆禁烧承诺书
2.秸秆禁烧宣传标语
华容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22日
附件1:
秸秆禁烧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大气污染防治计划,保护大气环境,打赢全县蓝天保卫战,切实做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本人自愿做到:
1、自觉采取粉碎还田、堆沤处理、覆盖还田等方式处理农作物秸秆。
2、及时收集、清运多余秸秆,多途径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不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不随意堆放,不将秸秆弃置河道沟渠。
3、认真做好家人、亲朋、左邻右舍的说服教育工作,共同遵守相关规定,真正实现秸秆全面禁烧和综合利用。
焚烧乱弃农作物秸秆会严重污染环境,并存在火灾等安全隐患。本人对焚烧农作物秸秆的危害充分知情,现郑重承诺,若本人承包(或流转)耕作的田块(土地)发生秸秆焚烧现象,自愿接受《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省、市有关规定的处罚,并放弃所有农业类项目扶持资格。
特此承诺。
承诺人:
2018年 月 日
附件2:
秸秆禁烧宣传标语
1、禁烧秸秆,保护环境
2、禁烧秸秆,美化家园
3、秸秆是个宝,焚烧可惜了
4、禁止秸秆焚烧,加强综合利用
5、禁止秸秆焚烧,还我碧水蓝天
6、争当禁烧模范,争做文明公民
7、秸秆只要利用好,增加收入又环保
8、秸秆利用能挣钱,露天焚烧要罚钱
9、秸秆焚烧污染大气,秸秆还田肥沃土地
10、露天焚烧秸秆违法,综合利用利国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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