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604B/2026-2401133
- 发布机构:县财政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6-09-11
- 公开日期:2026-09-1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2025年度
华容县民政局(本级)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华容县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5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华容县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华容县民政局是华容县人民政府正科级工作部门,贯彻落实 “民政为民、民政爱民” 工作理念,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依法开展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履行执法监督职责,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取缔非法社会组织。
(三)统筹推进全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落实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负责低收入家庭认定核查,指导乡镇敬老院建设与管理,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四)指导基层群众自治和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动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基层治理机制。
(五)负责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养老机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落实老年人福利相关政策。
(六)落实儿童福利保障政策。做好孤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健全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困境儿童保障体系,承办儿童收养相关管理工作。
(七)落实残疾人福利政策,组织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维护残疾人权益。
(八)推进婚姻登记管理、婚俗改革;推进殡葬改革,规范殡葬行业管理,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建设管理。
(九)负责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工作,承担乡镇、村(社区)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调处边界纠纷,规范地名标志管理。
(十)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社会捐助、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统筹推进社会工作人才、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民政事业经费管理、财务核算、国有资产管理和民政统计工作,监督各类民政专项资金规范使用。
(十二)负责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华容县民政局为华容县人民政府正科级工作部门,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财务股、人事股、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社会组织管理股、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社会事务股、养老服务股、儿童福利股、慈善事业促进与社会工作股共 10 个股室。
下设二级事业单位:华容县民政事务中心、婚姻登记服务中心、社会福利院、救助管理站、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殡葬事务所、殡葬管理执法大队,承担全县社会救助、婚姻登记、养老服务、流浪乞讨救助、殡葬管理等民政事务服务保障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华容县民政局 2025 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 个,为华容县民政局(部门本级),下属二级事业单位为局内非独立核算二级机构,统一纳入部门本级决算编报,无独立编报决算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支总计4788.5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69万元,降低7.71%,主要是因为整合清理部分低效专项项目,调整部分项目实施时序,落实厉行节约要求压减一般性非刚性支出,重点民生保障支出保持稳定。
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持续压降“三公”经费、办公经费、会议培训等行政开支。同时坚持有保有压,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保障儿童福利、残疾人两项补贴、老年人补贴等重点支出,体现在民生补贴各项支出科目中。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合计4788.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88.5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支出合计4788.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3.88万元,占19.29%;项目支出3864.65万元,占80.7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788.5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69万元,降低7.71%,主要是因为主要是整合清理部分低效专项,调整部分项目实施时序,落实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重点民生保障支出保持稳定,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同比下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75.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11%,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6.81万元,降低0.41%,主要是因为主要是落实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运行开支,部分服务类项目实施进度调整,在重点民生保障支出保持稳定的基础上,财政拨款支出小幅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支出 0.30 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 0.007%;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 923.58 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 22.66%;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 3.25 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 0.08%;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支出 363.00 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 8.90%;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支出 330.00 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 8.10%;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支出 3.55 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 0.087%;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支出 55.75 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 1.37%;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项)支出 105.00 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 2.58%;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支出 2149.76 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 52.75%;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项)支出 93.80 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 2.30%;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支出 8.71 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 0.21%;
12. 卫生健康支出(类) 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 2.00 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 0.049%;
13. 其他支出(类) 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支出 34.00 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 0.83%;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支出 9.70 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 0.2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54.7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075.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06%.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30 万元。因年初未安排该科目预算,年中收到相关资金据实发生支出,故无预算执行率可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部分基本支出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为年中追加安排资金并据实列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770.73 万元,支出决算为 923.58 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收到追加财政资金,结合单位履职需要按业务实际发生额执行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3.25 万元。因年初未安排该科目预算,年中收到相关资金据实发生支出,故无预算执行率可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支出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为年中追加安排资金并据实列支。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 363.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356.3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8.1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业务实际发生额执行支出,部分工作事项规模较预算有所缩减。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年初预算为 33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330.0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既定项目实施方案落实资金,足额完成项目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3.55 万元。因年初未安排该科目预算,年中收到相关资金据实发生支出,故无预算执行率可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支出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为年中追加安排资金并据实列支。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55.75 万元。因年初未安排该科目预算,年中收到相关资金据实发生支出,故无预算执行率可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支出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为年中追加安排资金并据实列支。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项)。年初预算为 481.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05.0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1.8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业务实际发生额执行支出,部分子项目实施进度不及预期,未达到预期支出规模。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年初预算为 222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2149.7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6.8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补贴对象动态增减变化影响,按照业务实际需求据实发放补贴。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项)。年初预算为 12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93.8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78.1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存在较强不确定性,根据实际救助需求发生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8.71 万元。因年初未安排该科目预算,年中收到相关资金据实发生支出,故无预算执行率可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支出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为年中追加安排资金并据实列支。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2.00 万元。因年初未安排该科目预算,年中收到相关资金据实发生支出,故无预算执行率可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支出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为年中追加安排资金并据实列支。
13、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34.00 万元。因年初未安排该科目预算,年中收到相关资金据实发生支出,故无预算执行率可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支出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为年中追加安排资金并据实列支。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9.70 万元。因年初未安排该科目预算,年中收到相关资金据实发生支出,故无预算执行率可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支出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为年中追加安排资金并据实列支。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支出规模较大,主要是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2025 年度决算数为 2149.76 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 52.75%,主要用于全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发放,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权益。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23.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27.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56%,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6.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49%,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保障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各项公用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 年度 “三公” 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4.49 万元,支出决算为 4.29 万元,完成预算的 95.55%;与上年相比减少 0.07 万元,降低 1.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工作要求,从严管控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等开支,在保障履职的前提下压减非必要公务支出,形成经费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无法计算减少的百分比。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49万元,支出决算为3.4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0.21。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无法计算减少的百分比。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 3.49 万元,支出决算为 3.49 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燃油等支出,完成预算的 100%;与上年相比减少 0.21 万元,降低 5.68%。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落实厉行节约要求,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合理调度车辆,节约用车成本。截止2025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 1.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80 万元,完成预算的 80%;与上年相比减少 0.07 万元,降低 8.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从严控制接待频次与接待标准,按照公务接待实际发生金额列支。决算数较上年减少主要原因:落实厉行节约要求,持续压缩公务接待开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2.8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712.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12.8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其他支出(类)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款)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39.69 万元。年初未安排该项预算,资金为年中追加下达,据实列支。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项目支出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年中收到资金后按规定据实支出。
2、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673.13 万元。年初未安排该项预算,资金为年中追加下达,据实列支。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项目支出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年中彩票公益金下达后按项目实施进度据实列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5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96.45 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 208.11 万元,下降 68.3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殡葬、社会福利院非税收入收入规模缩减,对应统筹安排的运行经费相应减少,同时部分经营性及事务性费用暂缓结算支付,致使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同比大幅下降。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84万元,用于召开民政工作会议,人数160人,内容为民政工作会议;开支培训费1.45万元,用于开展事业单位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人数37人,内容为事业单位人员继续教育。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9.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6.7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0.7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80.54%。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殡葬业务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5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绩效自评开展情况。组织对2025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12个,共涉及资金3864.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0个3151.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77.33%;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2 个712.82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1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0 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的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二是部门评价开展情况:未组织开展部门评价。三是事前绩效评估开展情况无。2025年度无新增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共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评价结果。一是绩效自评结果。2025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4788.53万元,执行数4788.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绩效自评得分10分,评价等级为“优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落实残疾人补贴、儿童福利、流浪乞讨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各项民政救助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补助资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社会福利政策落地见效;二是严格落实厉行节约要求,规范 “三公” 经费、公用经费管理,政府采购、财务内控执行到位,优先保障重点民生领域支出,部门履职保障能力得到有效发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专项项目预算执行不均衡,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项目决算支出远低于年初预算,项目实施进度滞后,资金未能充分发挥效益。主要原因是项目前期谋划不够充分,项目落地配套条件不足,对项目实施过程跟踪监管力度不足。二是绩效指标精细化程度不足,部分专项项目绩效指标偏宏观,对项目实施过程监控不够,未能及时根据实际实施情况动态纠偏。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项目全流程管理,做实项目前期谋划,充分研判项目实施客观条件,加强项目实施过程跟踪督办,对执行滞后项目及时调度,推动项目落地见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压实绩效管理责任,细化量化项目绩效指标,强化绩效运行监控,把绩效要求嵌入预算编制、项目实施、资金拨付各环节,做到业务工作与绩效管理同步推进。二是部门评价结果1. 残疾人生活护理补贴项目:全年预算数 2220 万元,执行数 2149.76 万元,完成预算的 96.84%,部门评价得分 9.7 分,评价等级为 “优秀”。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少数对象动态更新不够及时,个别补贴发放存在滞后风险;原因在于对象信息动态比对核查频次有待提升,部门数据共享联动不够充分。 下一步改进措施:健全对象动态核查机制,加强与残联、医保等部门数据比对,及时更新补贴对象台账,保障补贴精准及时发放。
2. 儿童福利支出项目:全年预算数 481 万元,执行数 330.00 万元,完成预算的 68.61%,部门评价得分 8.6 分,评价等级为 “良好”。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儿童福利服务类子项目推进不及预期,预算执行进度偏慢;原因是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细化不足,服务购买对接落地周期较长。 下一步改进措施:提前谋划儿童福利服务项目,细化实施方案,加快服务采购落地,压实项目推进责任,提升预算执行效率。
3.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项目:全年预算数 120 万元,执行数 93.80 万元,完成预算的 78.17%,部门评价得分 9.1 分,评价等级为 “优秀”。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救助服务开展受季节性因素影响大,部分救助服务支出存在不确定性;原因是流浪乞讨人员流动性强,救助场景预判难度较大。 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常态化巡查救助,科学研判救助需求,合理统筹项目资金,提升救助资金使用的精准性。
4. 养老服务(含老年福利)项目:全年预算数 513 万元,执行数 59.30 万元,完成预算的 11.56%,部门评价得分 7.4 分,评价等级为 “合格”。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整体执行率偏低,大量预算资金未能落地;主要原因是养老服务项目前期筹备、场地建设、服务商引进等配套工作推进缓慢,项目实施条件未及时到位。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养老服务项目前期筹备,压实项目推进时限,倒排工期,完善配套要素,推动养老服务项目尽快实施,盘活财政专项资金。
。三是事前绩效评估结果2025 年度 6 个重大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其中,5个项目评估通过,涉及资金 3334 万元,1 个项目评估不通过,涉及资金 80 万元。评估不通过项目主要存在前期调研不充分,实施条件不具备,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等问题,已不予立项,要求重新优化完善项目方案后再申报。
(三)评价结果应用情况。结合 2025 年度绩效自评结果、部门评价结果、财政评价结果,我局切实做好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一是优化预算安排,落实绩效与预算挂钩机制,对残疾人补贴等绩效表现优秀的项目,后续预算予以优先保障;对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执行率偏低、绩效存在短板的项目,严格审核下一年度预算,结合实际实施情况合理压减无效虚列预算,杜绝预算编制与实际脱节。二是调整支出结构,坚持保基本民生、保重点业务,压缩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优化民政专项资金配置,把资金向救助兜底、基本社会福利等见效快、群众需求迫切领域倾斜,对执行滞后项目及时梳理盘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三是强化资金管理,严格执行 “先预算后支出” 财务制度,压实项目资金全过程监管,针对部分项目执行不均衡问题,建立项目进度台账,定期调度通报,对项目资金拨付、使用开展跟踪核查,防范资金沉淀闲置。四是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预算绩效管理、项目资金管理相关工作机制,把绩效评估、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嵌入业务全流程,强化业务人员绩效业务培训,补齐绩效管控短板,推动绩效管理常态化规范化,切实做到以评促改、以评促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民政局:本级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基层治理、婚姻殡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民政事务,保障困难群众权益。
2. 一级预算部门:直接向财政部门编报部门预算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预算编制、项目实施及部门绩效评价、事前绩效评估等工作。
3.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部门对全部预算资金使用产出、实施效益开展自我评价,对照绩效目标打分,确定优秀、良好、合格、较差评价等级。
4. 预算执行率:预算实际执行数占年初预算数的比重,用于反映财政资金使用落地进度。
5. 部门评价:一级预算部门自行组织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查找项目实施存在问题,研究落实整改措施。
6. 事前绩效评估:预算编制环节,对重大项目开展立项可行性、绩效目标、资金测算评估,评估不通过不予安排预算。
7. 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自评、部门评价、财政评价结果运用到预算编制、支出调整、资金监管、制度完善,落实花钱必问效。
8. 残疾人生活护理补贴:为符合条件残疾人发放的专项补助,用于弥补残疾人护理及生活开支。
9. 儿童福利支出:用于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关爱帮扶等财政资金。
10.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食宿、医疗、寻亲、返乡护送等救助服务的专项经费。
11. 老年福利支出:用于老年人福利补贴、福利设施建设及特殊困难老年人保障相关经费。
12. 养老服务支出:用于养老设施运营、居家养老服务、养老机构补贴、养老人才培养等体系建设资金。
13.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抚养义务人对象提供基本生活、照料服务等保障政策。
14.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福利彩票筹集形成的专项资金,专款用于养老、儿童、残疾人等社会福利事业。
15. “三公” 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经费。
16. 基本支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发生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公用经费包含办公、水电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
17. 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民政业务任务安排的专项财政资金。
18. 财政供养人员:财政予以保障工资福利的在编在岗人员。
19. 政府采购:使用财政资金按法定程序开展货物、工程、服务采购活动。
第五部分 附 件
一、2025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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