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871D/2024-2176253
- 发布机构:县民政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3-13
- 公开日期:2024-03-1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着力打造清廉民政,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十二届纪委四次全会、市八届纪委四次全会、县十三届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准全面从严治党的正确方向,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在新的起点上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为推动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纪律保障。
二、工作内容
(一)扛牢主体责任,强化政治建设。一是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实行层级管理,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落细;二是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到民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三是持续巩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扎实组织开展新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四是进一步推进解放思想,抓实抓好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推动党员干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
(二)开展廉政教育,鼓励干部担当作为。一是组织开展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通报典型案例等形式多样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活动;二是组织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条例》、《准则》和《民政局内部管理制度》等党纪法规和规章制度,筑牢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三是加强对年轻干部、新提任干部的廉政提醒力度,通过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方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四是党组班子成员上廉政党课,勉励党员干部进一步遵纪守法、担当作为。
(三)转变行风作风,纠“四风”促落实。严防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持续深化“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专项行动;强化常态化监管,常抓常管、真抓真管,切实推动民政政治生态更加清明、实干氛围更加浓厚、干部作风持续向好;驰而不息纠“四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严防新“四风”问题产生,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底线意识、纪律意识和风险意识。
(四)推进清廉建设,营造廉洁氛围。一是抓好政治建设,强化机关政治教育,持续深化理论武装,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等。二是着力规范权力运行,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升机关服务质效,坚持党务政务公开,完善机关监督体系,健全反腐促廉机制。三是加强日常管理监督,推动机关干部清正。优化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局机关干部职工和二级单位2024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四是营造崇廉尚洁氛围。厚植机关廉洁文化,涵养党员干部清正廉洁品格,培育选树清廉典型,让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行有示范、赶有目标。
(五)加强财务监管,防范风险隐患。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合理编制预算,所有线上支出和单位拨款一律从严核定标准。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公务接待、津补贴、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方面规范申请和审批流程,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有关制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二是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逐项研究制定具体的防控措施、治理目标、治理措施、责任领导(见2024年民政局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清单),确保权力运行牢牢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六)强化规范管理,实施专项整治。一是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修订《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实施流程》等制度,规范民政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二是年内拟实施民生资金使用监管、“三湘护农”行动、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等专项整治活动,严格按照“三到位一报告一讲评”(责人到位、履职到位、整改到位、专题报告、工作讲评)程序整治到位,确保民政“重点对象、重点资金、重点事项”得到规范管理,有序运行。
(七)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责任落实。一是按照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华委〔2020〕2号)、县纪委监委《关于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清单>的通知》(华纪发〔2023〕2号)文件要求,制定《2024年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活动安排表》等具体实施内容;二是加强机关纪委建设和纪检业务交流培训,强化主体责任日常任务的落实,实现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开创全县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新格局。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一是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第一责任人”全面责任,分管负责人协助“一把手”全面负责,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司其职(见2024年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任务分解清单);二是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三是组织党员干部公开承诺,签订廉政承诺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落地。
(二)对标对表,抓好落实。按照县纪委监委《关于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清单>的通知》(华纪发〔2023〕2号)文件要求,制定全年工作计划,明确工作内容、具体措施、完成时限、责任人,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监督,严格问责。按照有责必尽、失责必究的要求,对督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人员,一律追查到底,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实行一票否决。
附:1.2024年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清单
2.2024年民政局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清单
3.2024年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活动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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