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改革是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社会改革,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省委连续多年将殡葬改革纳入全省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针对农村殡葬工作薄弱、不规范等问题,为进一步推行绿色、文明、生态、惠民殡葬,更好满足农村群众殡葬服务需求,切实减轻农村群众经济负担,积极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省民政厅于11月出台了《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农村殡葬工作的通知》
《通知》主要针对加强对农村殡葬工作的领导、完善农村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文明节俭办丧事、推进农村火葬土葬改革、推行节地生态安葬、防范和整治违建墓地、文明低碳祭扫等10个方面进行规范,提出了要求。文件强调了要加强党的领导,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是做好殡葬工作最重要的体制保障。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将农村殡葬改革工作作为乡村振兴及乡村建设、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内容,坚持城乡一体化谋划、一体推进,要统筹部门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文件明确了要大力加强农村殡葬服务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农村地区殡葬公共服务体系,主要是由于目前我省农村殡葬设施落后,一半以上乡镇尚未建成农村公益性公墓和集中治丧场所,难以满足农村群众丧葬需求。因此文件就农村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提出了要求,并在建设资金方面做出规定。文件要求大力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主要是要求各地加强农村移风易俗工作,引导群众丧事简办,杜绝攀比之风,积极推广文明治丧仪式,在尊重当地风俗习惯的前提下,简化治丧流程,摒弃封建迷信,缩短治丧时间,控制治丧规模,有效的减轻群众经济负担,减少资源浪费。同时也要弘扬文明新风,将传统祭扫活动与传统文化相结合,鼓励群众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等方式缅怀逝者,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积极推广低碳文明的祭扫方式。文件明确要防范和整治违建墓地,是我省一些农村地区散埋乱葬、建设硬化大墓成风,既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又影响人居环境,进一步规范农村安葬秩序,防范和整治违建墓地,是助力乡村振兴,建设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的美丽乡村的现实需要。
《通知》对于殡葬宣传引导工作、主体责任的压实、群众自治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一是要将殡葬移风易俗纳入到文明村镇创建和美丽乡村建设等重要内容,要科学宣传殡葬政策,引导群众弘扬文明节俭新风尚。二是要着力强化群众自治,充分发挥村(社区)红白理事会、老年协会等作用,将移风易俗工作纳入村规民约、文明积极分及村(社区)文明家庭评选等内容,加强民间百事从业人员的监督和管理。三是要压实农村殡葬工作的主体责任,建立市州负总责、县乡具体负责、村(居)抓落实的机制,压实各地属地管理责任,突出党员干部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带头文明低碳祭扫、带头宣传殡葬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