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871D/2019-1561641
- 发布机构:县民政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9-07-11
- 公开日期:2019-07-1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我要申请临时救助”
“一件事一次办”
服
务
指
南
华容县民政局
说 明
一、请认真阅读本服务规程。申请人可按照本事项办理。
二、到窗口现场办理“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前,对照材料清单准备相应材料,确保材料齐全、填写完整、真实、有效,且符合法定要求;
本服务规程旨在帮助您迅速了解有关审批服务信息,并不能代替法律法规及事项实施清单规定。因此,您在申请前有义务详细阅读并了解法律法规及办理流程规定,信息获取途径,华容县政务服务清单网址:http://zwfw.hunan.gov.cn/hnvirtualhall/serviceguide/jsp/serviceapprovegr.jsp?type=xndtbm&areacode=430623999000&minSeq=0
一、事项名称 :困难居民临时救助资金给付
二、适用范围:全县
三、受理窗口和时间:
华容县政务服务中心“一件事一次办”民政局综合窗口
法定工作日:
夏季(7月1日—9月30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14:00—17:30
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四、受理条件
根据困难情形,临时救助对象可分为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
(一)急难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
1、因意外事件(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意外事件)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
2、因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
3、因遭遇县民政局认定的其它突发性特殊困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
(二)支出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
因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开支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困难残疾人和低保边缘群体等。
五、审批决定机构
华容县民政局
六、材料清单
1、申请人提交临时救助申请报告1份,申请内容需详细,身份信息跟申请信息相符真实
2、申请人提交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各1份
3、申请人提交邮政存折(或卡)复印件1份。
七、办理流程
“困难居民临时救助资金给付”一件事一次办流程图
八、救助标准
临时救助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托底性制度安排,用于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救助标准控制在当地当年城乡低保标准的1-6倍之内,一年内申请对象同一原因临时救助次数不得超过2次。
九、审批时限
10个工作日
十、咨询监督电话
华容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0730—4208038
监督电话:12345 0730—2929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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