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871D/2010-1143543
- 发布机构:民政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0-12-26
- 公开日期:2010-12-2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2010年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实施方案
华容县2010年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
实 施 方 案
今年3月份以来,我县遭受了暴雨、冰雹、龙卷风等自然灾害,部分灾民住房倒损。为切实做好灾民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确保倒房灾民早日搬进新居,根据省、市救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要求,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一手抓灾民生活安置,一手抓灾后重建工作,努力把灾后倒房恢复重建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切实维护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全县在11月底前完成灾民倒房恢复重建工作,所有倒房灾民入住新居。
二、工作原则
要贯彻“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分类指导,保障重点”的原则,从当地实际经济水平出发,立足当前,着眼未来,以安全、适用为主。实行连片集中建房和分散建房相结合,近期恢复和远期抗灾相结合,重建家园和村镇规划相结合。要节约土地,方便群众的生产生活,为农村环境优化、经济发展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三、倒房恢复重建对象
倒房恢复重建对象是指今年以来因灾倒房的倒房户和房屋严重损坏户。
四、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准备动员阶段(6月下旬—7月上旬)。一是乡镇摸底申报;二是县民政局调查核实定户;三是建立倒房恢复重建档案,做到一户一档,档案内容包括:倒房恢复重建申请审批表、建房协议书、房屋照片等;四是公示到户,将每个恢复重建对象在媒介上公示。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7月中旬—10月下旬)。一是乡、村组织工程建设。在建房标准方面,一般设计为3—4间砖瓦结构平房,建筑面积为60—80平方米,做到防灾抗灾,因地制宜,经济适用;二是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建房进度和质量;三是落实恢复重建资金。
第三阶段:组织验收阶段(11月)。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县、市、省分别在11月上、中、下旬分别对灾后重建工作组织检查验收,11月10日前灾民入住新居。
五、补助标准
(一)对因灾损坏民房的修缮补助一般不超过1500元/户,对因灾倒房户根据倒房程度和自救能力进行分类施救,一般可安排4000—10000元/户。
(二)各乡镇要按照“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管理体制的要求,切实履行本级恢复重建工作职责,要在上级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加大本级救灾资金的力度。
六、工作措施
按照《湖南省灾区倒房恢复重建工作规程(试行)》的要求,立即组织专门力量,迅速开展灾民倒房恢复重建,全面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明确责任对象,加强组织领导。县民政局成立灾后房屋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由余新奇任组长,刘笑任副组长,罗先林、左爱珍、周卓为成员,负责恢复重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各乡镇要相应成立灾后房屋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责任。县、乡、村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责任到人,联系到户。确保按时完成恢复重建任务。
(二)摸清倒房底数,明确帮建重点。县民政局组成核灾工作组,进乡入村,逐村逐户核查灾情,建立灾民住房倒房台帐,扎实细致做好查灾核灾工作,保证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为灾后重建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明确帮建重点,分类施救。全县倒房恢复重建花名册于7月30日前报省厅备案。
(三)多方筹集资金,出台优惠政策。各地要采取“政府救济一点、政策优惠一点、集体出一点、乡邻乡亲帮一点、社会捐赠一点、联系单位送一点、保险理赔一点、投工投劳一点”的办法,多渠道、多途径筹措资金。在此基础上,民政、财政、国土、建设、房产、税务、林业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大对灾民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的支持力度,制定灾后重建优惠政策,为灾后重建家园开“绿灯”,尽量做到零收费,进一步减轻灾民建房负担。
(四)科学规划选址,实施项目管理。灾民住房选址要坚持避灾让水,节约耕地、方便群众的总体思路,明确坚持以下几方面的基本原则:
1
、灾民住房重建工作坚持四项原则:一是坚持恢复重建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原则;二是坚持以村为单位就地安置的原则;三是坚持灾民自主建设为主,政府、社会帮建为辅的原则;四是坚持分散建房为主,集中建房为辅的原则。
2
、灾民住房重建实施项目管理原则。由县乡(镇)负责组织,实施项目管理。建立灾民倒房恢复重建花名册,详细记录倒房户姓名、住址、重建房屋间数、补助金额等以备检查。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杜绝形象工程、豆腐渣工程,确保重建工程质量。
(五)强化监督管理,精心组织实施。房屋恢复重建工作要做到公开、透明,县、乡、村要将每个恢复重建对象分别在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上公示,接受社会各届监督。县乡要成立灾后重建督查组,对灾后重建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对重建项目实施倒计时督导,并做到月督查、季督查、年终考核验收。要重点抓好资金、质量和工作进度三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对补助资金的使用做到及时、准确、足额、专用、实效。不准优亲厚友,坚决杜绝挤占、截留、挪用等现象,一经发现,从严查处。确保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二O一O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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