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229/2024-2227249
- 发布机构:县交通运输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8-05
- 公开日期:2024-08-0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刘建华驾驶车货总体的总质量超过公路核定标准的车辆在公路上行驶案
文书编号 | 文书名称 | 处罚依据 | 结案日期 | 处罚金额 | 备注 |
湘华交〔2024〕5072号 | 刘建华驾驶车货总体的总质量超过公路核定标准的车辆在公路上行驶案 |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货运车辆超限运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车货总质量未超过最高限值百分之十的,给予批评教育,可以不给予罚款;(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最高限值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对超过车货总质量最高限值部分,处每吨三百元罚款;(三)车货总质量超过最高限值百分之五十的,对超过车货总质量最高限值部分,处每吨五百元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 | 2024-08-05 | 3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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